索 引 号: 13502/2015-18730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2015〕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提请任命:
胡伟纲为承德市统计局局长。
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5年1月16日
胡伟纲简历
胡伟纲,男,河北承德市人,汉族,1963年6月生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园艺系蔬菜专业,现任承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主要工作经历:
1981.09-1985.07河北农大园艺系蔬菜专业学生
1985.07-1985.09承德市蔬菜研究所干部
1985.09-1990.04承德市体改委科员
1990.04-1992.02承德市体改委综合科副科长
1992.02-1993.12承德市政府办副科级秘书
1993.12-1996.10承德市政府办正科级秘书
1996.10-1999.08承德市政府办金融开放科科长、综合二科科长
1999.08-1999.12承德县委书记助理(挂职)
1999.12-2003.03承德县委副书记(挂职)
2003.03-2010.01承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
2010.01-2013.02承德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2013.02—承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任职理由
胡伟纲长期在政府综合部门工作,善于学习研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强。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综合协调能力较强。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以来,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调研论证,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工作作风扎实,处事稳妥,有一定的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为人正直、待人谦和,自律比较严格。特提请任命胡伟纲为承德市统计局局长。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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