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5-1873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煤管局、监察支队、技术服务中心、检测检验中心、安全生产协会:
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依法治安、依法行政,全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深化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科技支撑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安全诚信、隐患排查、应急救援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大力强化专项治理、执法监察、综合监管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和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强化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一)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组织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与市政府签订《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承德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和《承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推动县(区)、乡(镇)出台实施细则,完成安委会组成单位调整、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向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村、企业延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五个全覆盖。
(二)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方式,落实黄牌警告、预警通知等制度,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事故,执行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事故单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追责措施。建立以事故倒查隐患排查责任、警示约谈亡人事故企业等制度。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国家出台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核心,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程,设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健全执行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投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经营、不安全不建设。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定兑现保障措施、做好自查自评和述职等工作,把承诺践诺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以及三项制度示范企业培树工作。
二、深化三项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文艺汇演、事故案例巡展、履职尽责警示教育、安全故事演讲赛、安全影视作品征集、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安全文化五进等活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年内,计划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1750人、安全管理人员3630人、特种作业人员5800人、其他从业人员1.2万人;全面开展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安全达标创建。督促达标企业进行自我评定、主动整改、持续达标、升级提档。所有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要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二级达标率要达到80%。生产运行尾矿库标准化达标率要达到100%,新增二级达标15座;生产选矿厂标准化达标60家,新增二级达标20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级达标率要达到50%。规模以上生产的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全部达标,15%以上已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现提档升级。生产的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要达到50%;生产的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要达到40%。
(七)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的监督检查,确保系统有效运行。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实现与市、县监控平台联网,新设立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试生产前要实现联网。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组、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必备。加大对重大危险源企业执法检查和现场核查力度,对已备案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对首次备案的现场核查率要达到100%。积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逐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设备。
三、推进三个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严格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启动企业安全诚信评级工作,力争年内完成生产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及建材、机械、轻工、商贸、纺织、烟草等规模以上企业诚信等级评定。
(九)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隐患排查治理配套文件,利用省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试点建设,先行先试,解决工作问题,改进系统功能,夯实工作基础,年底前,直管企业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十)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推动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达标和应急救援比武活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指挥员培训,提高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指挥协调能力。进一步充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源数据库,实现应急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行岗位应急措施卡片化, 依法依规对带班、值班人员进行授权,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应急能力。继续做好提升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试点工作。
四、加大整治力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十一)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全面贯彻双七条规定。继续推进整合重组工作。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抓好瓦斯、水患、顶板防治,督促企业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综合安全技术措施。推动与煤矿矿长谈心对话和警示教育机制常态化,深化班组安全建设,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意识。严格技改、整合矿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十二)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年内,关闭矿山33座。抓好2个金属非金属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总结经验,大力推广。大力促进矿山五化建设,年内建成2座以上市级示范矿山。强力推进双十二条落实,加大地下矿山采空区、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电及露天矿山边坡治理力度,强化外包工程监管,不断提升矿山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十三)强化尾矿库和选矿厂安全监管。加强源头控制,严格准入标准,做到采、选、排一体化。继续做好尾矿库关闭、复垦工作,加大尾矿库综合治理力度,年内实施闭库10座,复垦绿化60座。扎实推进尾矿库规范化管理,落实八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春季解冻期、汛期、冬季冰冻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严防发生溃坝事故。按照《承德市选矿厂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继续推进整治工作,提升选矿厂安全生产条件。
(十四)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推动各级政府制定化工产业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开展园区区域安全评价,推行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所有园区要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协调县区和相关部门按照《承德市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工作方案》,开展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十五)强化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严格冶金企业三同时审查关,加强对危险程度较高、事故多发的生产工艺环节和部位的监管,强化对生产过程中煤气发生炉、物料传送带等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做好在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工作。继续扎实开展好液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强化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铁路无人看护道口路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看护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管检查,确保铁路无人看护道口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十七)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协调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省局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适时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并联审查,冶金、电力、水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率要达到100%。深化非煤矿山采选业、水泥和石材行业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加大对高毒、粉尘等重点职业危害的监管,有效改善从业人员安全劳动环境。
五、深化依法治安,提升安全执法监察能力
(十八)规范执法监察行为。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初审和备案措施,及时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十九)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编制并执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检查数量、频次,防止漏查、重查现象。开展首季、汛前、汛期、两节、两会等集中执法,确保重要时段安全。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二十)创新执法监察形式。推行体检式、观摩式执法方式,放大执法效果。建立健全暗查暗访制度,推进暗查暗访常态化。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在检查企业的同时,倒查监管和执法部门履职行为。执法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综合监管水平
(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起草《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加强对县区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
(二十二)加大综合监管工作力度。发挥安委办作用,指导、督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督促其建立安全监管机构、配足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安全监管经费、配齐安全监管装备,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七、夯实基层基础,全面筑牢安全生产根基
(二十三)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安全许可、审查制度,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管,从源头上把住安全生产条件准入关。
(二十四)实行风险评估制度。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选矿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冶金等工贸行业实行风险评估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分析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分析预测风险点,制定预防性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率。
(二十五)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和利用好国家、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撬动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动工作开展。
(二十六)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落实《承德市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监管机构、监管队伍、日常管理、经费保障和监管模式建设。全面加大示范乡镇推进力度,6月底前,完成示范点培育创建工作,并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年内,全市重点乡镇全部达到规范化水平。
八、加强机关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干部队伍
(二十七)提升机关效能。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等制度,继续落实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网上公开运行,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提质提效。
(二十八)加强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教育、完善制度、规范权力,加强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局机关工作制度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十九)加强队伍建设。巩固和推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学转促活动为抓手,采取年初春训、周末大讲堂、专题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廉洁自律、业务能力、道德修养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和水平。
(三十)做好其他工作。党建工作。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和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党章集中学习日和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做好接、传、转、办等环节的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各项问题。综治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市综治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做好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公文办理、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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