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0/2015-1859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市国资委机关办公环境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2015-04-07   11时04分 浏览次数:

市国资委机关办公环境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机关规范化建设,规范办公秩序,改善办公环境,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办公区

第一条 应本着干净整齐、美观和谐、整洁大方的原则,做到秩序正规,物品规范摆放。

第二条 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自觉保持办公室卫生干净整洁。

第三条 规范摆放办公桌、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第一款 办公室布局合理大方。办公桌椅、文件柜及其他办公设施摆放整齐,留有必要的公共活动区域,保持室内通风采光。

第二款 办公桌物品摆放规范。办公桌上台历、笔筒、水杯及当日承办的文件资料摆放整齐电脑显示器、键盘、鼠标按房间统一摆放,主机放置办公桌下,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文件栏、报刊等放置于副台,各种连线应捆扎整齐,尽量置于隐蔽处。

第三款 文件柜摆放规范。文件柜顶部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保持整洁。文件柜玻璃门柜内,放置档案盒、文件栏、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侧面更衣柜内私人物品摆放整齐。

第四款 窗户、窗帘管理规范。窗户内侧应擦拭干净,无阳光照射时,窗帘保持开启状态,并捆扎整齐。

第五款 其他物品管理规范。挫子、扫帚、拖把、洗手盆等物品应放置在门后隐蔽位置;纸篓置于办公桌下,定期清理;抹布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晾挂;花木修剪整齐、擦拭干净。

第二章 公共区卫生

第四条 会议室。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暖壶放置在茶水柜上,纸杯、杯托、茶叶一律放置茶水柜门内;室内桌椅、电视机等设备,不得随意挪做它用;挫子、扫帚、拖把、洗手盆等物品应放置在门后隐蔽位置;抹布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晾挂。

第五条 机要室。放置档案柜,办公桌椅,文件借阅登记本等物品。档案摆放按要求执行。内墙上除工作制度外,不得张贴其他物品。

第六条 值班室。办公桌(椅)、床、电视机、微波炉等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做它用,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洁。内墙上除工作制度外,不得张贴其他物品。

第七条 文印室。放置复印机、速印机等设备,复印纸摆放整齐。

第三章 卫生检查内容

第八条 办公室、公共卫生区卫生主要检查物品摆放和室内整洁情况。要求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整洁干净,做到地面、门窗、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等无落尘、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照明灯具、空调开关、墙壁电源开关、固定电源插座、门锁把、整容镜等应定期擦拭维护,保持干净无积尘。

第四章 卫生检查

第九条 成立机关卫生检查小组,由1名委领导带队,办公室、党委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各抽调1人组成。

第十条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机关所有办公环境进行卫生检查,通报卫生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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