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5-186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15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04-10   10时47分 浏览次数:

2015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体系和化工园区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

一、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组织对全市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市属以上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中宣贯。二是指导县、区局组织其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宣贯。三是督促企业按照标准教材、课件对其他人员进行宣贯,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省修订的相关规定传递到基层。四是坚持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职业病

危害防治等工作相结合,指导企业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二、强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一是做好标准化达标企业巩固、保持工作。把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行政许可和日常执法检查内容之中,推动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求进行安全管理,落实好年度自评,实现标准化建设常态化。二是进一步严格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降级、撤销的标准和要求,对不再符合达标要求的,一律予以摘牌。三是推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1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0%要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四是做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宣贯工作,并积极开展加油站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年底前完成150家加油站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

三、强化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一是配合相关科室做好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督促企业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自查自报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联络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制度,留存登记档案,实时监控重大隐患,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宣传培训,确保企业员工了解《导则》的内容,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标准化考核的重点内容,提高隐患排查质量。四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以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明查暗访的次数和频次,认真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强化化工园区建设

一是推动未建立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县区加快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建设。新建、扩建化工医药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严禁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化工行业企业入驻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二是严格做好园区安全评价备案工作,组织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园区安全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推动园区科学规划产业链,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布置,严格控制安全容量,年底前,全市4个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全部完成区域安全评价和备案工作。三是督促园区管委会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懂专业、有能力、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整合园区内各企业的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资源,逐步实现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五、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6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领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任务,全面总结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自动化控制改造、在役装置设计诊断等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年底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全部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对已经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12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个对化工生产装置DCS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在役装置符合自动化控制要求,并处于安全有效运行状态。对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或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改造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三是聘请相关专家对新建化工建设项目工艺、自动化控制进行严格的审查备案,确保备案通过的生产工艺技术、自动化控制水平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达到较先进的水平。四是努力提高化工行业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深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加快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履行攻坚战办公室职责,督促、协调、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限完成全部隐患整改工作。同时,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按照整治难易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实施省市县分级挂牌督办。通过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简报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考核通报各地和有关企业隐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开展动火等特种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等八大作业安全规范,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规范的作业票证,认真做好作业前风险辨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按要求进行作业,落实防范措施。三是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防火、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完善视频监控设施,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常设零售网点专项排查整治,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对安全距离不足,安全条件不达标,经营人员安全知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吊销经营许可。四是专项整治由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县区局全面检查验收,市局重点抽查。

七、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一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标准条件,按规定时限完成新、改、扩建企业审查审批工作。二是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预先告知制度,并加强对取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监管,发现不具备法定条件时及时履行注销、吊销手续。三是对日常申报的建设项目,按随受理、随审批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保证工作提质提效。四是严格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对质量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提请权属部门严肃处理。

八、提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监管,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定期开展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加强监管信息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监管信息季报、年报。三是加大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规范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力度,促进企业全面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工作指南》的要求。四是积极参与禁毒委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作,认真完成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全面提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附件:省局《关于印发2015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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