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10/2015-1157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2-26   14时24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承德高新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2月16日

承德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印发







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重大部署,围绕发挥优势、高点起步、开放创新、绿色崛起战略布局,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为民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完成十二五和深化医改目标,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事业,为建设美丽幸福承德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价格机制、采购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631补偿政策,合理弥补公立医院政策性亏损。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在合理核定、动态调整人员编制总量的基础上,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符合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人才梯队。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
强化行业监管,制定医疗及机构设置指导原则,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
控制医药费用支出,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进一步推动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以处方点评为主要内容的诊疗合理性评价工作。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强化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支出管理、和风险管理,建立控费目标责任制,实行医疗费用定期通报制度及超常约谈制度,将控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
  (二)加强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110元,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完善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探索完善异地就医核查和结算机制。巩固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实施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考评工作。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保证基金安全高效利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次均费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支付方式改革举措,扩大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范围。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扎实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保持100%,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率达到90%以上,30日内回款率达到80%以上,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比例乡镇卫生院80%以上(社区70%以上)。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实现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三级医院达到15%,二级医院达到30%,确保基本药物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机制,有序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稳步实施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全力做好非评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互联互通、价格监测及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质优价廉、供应及时。着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基本药物政策宣传培训体系,完善市县乡村逐级培训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及配送企业的有效监管,保证基本药物和耗材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四)启动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财政保障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积极性;继续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巩固2014年建设成果,每个县区再建设2-4个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推动以县级医疗服务集团化、乡级卫生服务规范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力争取得一定经验;加强乡村医生管理。继续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县区;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多渠道补偿政策,争取政府出台村医养老政策,建立养老退出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科医生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五)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新增经费补助重点向村医倾斜,确保村医补助不少于48%。继续实施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管理部门、基层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和问效,试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方式改革,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果。
(六)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继续加强县中医院、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等服务体系建设,做好2015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和实施工作。确保丰宁县医院、滦平县中医院、宽城县中医院、滦平县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双滦区综合医院等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推进市儿童医院、市精神病防治中心、承德县中医院、兴隆县中医医院、围场县中医院、围场县妇幼保健院、隆化县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开工建设;抓紧办理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所等未开工项目的前期手续,争取未开工项目今年全部开工建设。推进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创新和国产医疗设备发展应用。强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积极引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合理配置适宜的医疗设备。
(七)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制定开展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按病种打包、上下联动的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理性就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通过组建紧密医联体、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形式,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八)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放宽举办主体、服务领域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求,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制度,抓好医师注册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卫生技术人员人事编制管理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落实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非公立医院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力争提高2-3个百分点。
  (九)加快健康信息化建设。稳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立完善市级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远程医疗、分时段预约诊疗、12320卫生热线等信息惠民项目,以信息化手段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组织开展培训,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和技术防范水平。
(十)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结合承接北京医疗功能疏解,抓好现有重点合作项目,促成新项目。以分院设立、专科共建、人才培养、远程医疗等为抓手,强化合作项目深度,推进各县区医院与京津名院的合作洽谈工作。实现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至少与一家京津知名医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目标,不断深化医疗合作内涵,努力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十一)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推进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机构,大力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卫生行政、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立卫生应急办。建立由卫生行政、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多部门协作的卫生应急联防互动机制。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河北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各县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现有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预案进行完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要完善各类卫生应急技术方案,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救援技术方案,对超过三年的预案及时修订,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推进鼠疫、埃博拉出血热、H7N9人禽流感防范应对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处置重大卫生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做好风险评估的组织管理和评估结果的利用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强化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核实、疑似事件调查处置;强化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完善信息通报与交换工作机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苗头事件报告工作,以便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强化对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演练,实现卫生应急队伍的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及队伍装备要达到河北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十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提高整体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保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敏感性。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持疫情低流行态势,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做好艾滋病、结核病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通过省级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加强布病、出血热、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遏制局部传染病疫情高发势头。规范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规范预防接种服务,保证城乡适龄儿童获得及时免疫服务,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补偿。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慢性病风险因素监测,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做好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和口腔疾病防治等项目,做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和生活饮用水监测。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管理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着力做好农村厕所改建、卫生城市创建、环境卫生治理、除害防病灭病、健康教育促进、无烟卫生创建等重点工作,努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落实市政府《承德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意见》和《承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产前筛查网络,扩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重点推进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公益项目,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做好妇幼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母婴保健监管,发挥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开展产科安全质量专项督导检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法律证件管理。提高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创建成果,继续开展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和示范孕妇学校创建活动。加强孕产妇儿童急救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妇幼健康协调发展,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和儿童救治、转诊机制,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十五)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承接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跟踪评价工作。完成省安排部署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研判、会商交流、风险隐患信息通报等制度,提高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均设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市级行政区域设立病原检验哨点医院。
三、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十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落实疾病诊疗规范,规范诊疗行为,强化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护士岗位管理,提高医务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优势,重点帮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相关短板专业,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口支援内容,逐步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加强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做好重要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十七)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启动为期三年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落实和创新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措施,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持续开展大型义诊周活动。
(十八)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继续做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开展二级综合医院周期性评审。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活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合理用药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临床路径应用工作,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及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推进血站核酸检测。探索电子注册管理模式,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及医师、护士注册管理。
(十九)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推动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二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再创建2所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抓好市中医医疗集团自身建设及对外合作,继续探索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及省级重点中医专科验收工作。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建3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30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村卫生室和10个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继续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启动市级名中医和市级重点中医专科评选工作,做好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开展各层次的中医大讲堂活动,创建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
五、加强卫生法治建设
(二十一)加强法制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做好规范性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启动行政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坚持依法行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和监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十二)强化卫生监督。健全卫生监督体系,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综合监督信息化水平。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制度和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稽查,开展案例评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的法治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
六、强化卫生保障能力
(二十三)科学规划,做好卫生事业发展顶层设计。完成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高区域内医疗卫生发展科学化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做好2015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医疗卫生产业规划编报工作。
(二十四)强化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医改和卫生投入政策,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做好公共卫生专项及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测算、申请和落实工作。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二十五)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产业。积极配合高新区及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承德国际医疗养生城规划、基础建设、招商引资、保障服务等项工作。依托京津医疗卫生资源,协助投资者引进先进技术、优秀团队、高端人才。继续加强与知名民营投资企业的联系,积极推介引进医疗卫生产业项目,推进医疗美容、月子医院、心脑血管、老年康复、养生养老等特色专科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医疗卫生产业发展规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医疗卫生产业健康发展。
(二十六)加强人才、技术、学科建设。以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需求为导向,以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为重点,继续开展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农村订单定向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大专学历教育、卫生适宜技术进社区培训、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等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工作,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相结合,建立逐级进修学习制度,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临床进修和短期培训;积极推进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优化住院医生知识结构、提高临床能力、加强医学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卫生科技创新,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慢性病管理与医疗服务等方面的科技研究,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放在卫生科技工作的首位,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医学科技攻关,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加强重点学科规范管理,优化医疗机构内部资源配置,规范学科布局、辅射区域,形成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做到医、教、研结合,向高、精,尖发展。发挥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示范作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突出学科特色,以解决疑难重症为主,增强重点学科核心竞争力。
(二十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医改等卫生重点工作为主题,多形式、多角度展示卫生改革发展成效,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强化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按照省卫计委要求,做好寻找最美医生的推荐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带着记者走基层、双向岗位体验等活动。传递行业正能量,做好重点工作、重大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系统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鼓励行业题材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创作与推广,动员群众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健康文化建设。加快12320卫生热线建设,拓展服务能力。
 七、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二十八)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的落实,建立反对四风长效机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选树基层先进典型。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学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二十九)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行风建设九不准,强化医疗卫生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患者回访中心标准化建设,实行患者满意度评价复核考评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坚决打击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严厉查办医保新农合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工作机制。
(三十)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监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职权,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大力简政放权。坚持实施体制机制制度加入科技融入文化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防范廉洁风险的科学化水平,形成不能、不想、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三十一)加强卫生信访安全工作。完善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加强卫生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医疗卫生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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