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5/2015-1735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电话:0314-2155975/2297281 传真:0314-2521826 通讯地址:承德市高新区二道沟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
1 | 承张高速红旗连接线西地至大屯段工程 | 滦平县 | 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14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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