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1/2014-1365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司法局便民服务措施
2014-09-04   14时43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公证处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便民新举措

1、减免了当事人的一些费用。原有的复印费、摄像费、录像费均已取消。只收取当事人的公证费。

2、设立了便民服务台。为办证当事人开设了办证等候区,并配备了饮水设备。

3、实行了法律援助。对下岗职工,低保人群,重大残疾患者等特殊群体,实行了法律援助,减免费用,进行照顾。

4、深入社区、街道,主动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病人,公证员主动上门办证。

5、义务为当事人服务。全天候为当事人免费义务咨询,代写公证文书,节、假日电话预约。

承德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

1、设置热线电话。设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特殊时期工作日24小时开通。

2、减少审查程序。凡持有低保证、残疾证、五保供养证或者妇联转交证明的,无需提交乡级政府经济困难证明,即可受理申请。

3、缩短审批时限。对于一般性申请案件,受理期限由7日缩短为5日。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案件,以及其他紧急特殊情况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

4、特殊情况上门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

5、实施点援制。求助的群众可以点名要求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援助。

6、提供专职服务。市区建立了承德市诚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可以不受援助范围的限制。

7、建立县(市、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职能资源,在全市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逐步建立面向群众的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

承德市律师行业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完善律师作用公示制度。在律师事务所醒目位置,将执业律师照片、执业证号、投诉电话公诸于众。

2、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对当事人的咨询要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能一次解答清楚的,决不让当事人来第二次;能电话解答的,决不让当事人来律师事务所。

3、建立当事人告知制度。律师事务所制定《当事人须知》或明白卡,将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服务内容、办结期限及可能遇到的风险如实告知当事人;接受委托后,及时向委托人沟通案件进展情况,能当天沟通解决的,决不拖到第二天,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4、实行首办负责制。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后,由首次接待的律师负责承办具体案件,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终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得推诿敷衍。

5、完善客户回访制度。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定期不定期上门征求客户意见或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6、对社会弱势群体实行减免收费。律师事务所对下岗失业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要特别予以关注,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实行减、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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