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4-13721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4〕15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制定的《承德市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14〕22号)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贫困地区(以下简称片区)从根本上脱贫致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和部署,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到2020年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教育对促进片区群众脱贫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实现教育扶贫的战略目标。
1.提高基础教育办学能力。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到2016年,全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
2.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能力。到2015年,初、高中毕业后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现全覆盖,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到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与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培养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和二、三产业技能人才。
3.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促进驻市及市属高校与片区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有机对接,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型产业培育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更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建立紧密、高效、协调的政产学研一体化体系。增加片区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4.提高继续教育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把对劳动者的培养培训与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有效对接,提高就业创业水平。完善毕业生和接受培训人员就业服务政策,使转移劳动力稳定就业。
二、实施范围
我市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范围为处于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脱贫攻坚地区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承德县、平泉县5个县。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根据片区适龄儿童变化和分布等情况,科学制定当地学前教育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可利用资源举办幼儿园(班),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少建成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质量。
(二)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4〕1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片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基本达标,城乡办学条件实现基本均衡,教学点硬件建设、学校管理和教学教研标准实现三统一。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到2016年片区农村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800元、1000元,并逐年增加;班主任津贴提高到每月300元;对不足100人的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重点提高坝上地区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标准化中小学全部建成校园网、实现班班多媒体,所有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专用教室和教学设备均达到国家配备标准。深入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在校舍维修改造、全面改薄等项工程中优先安排重点村项目。
(三)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
落实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优先支持片区普通高中教育。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加强图书馆(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调整和优化县域普通高中布局,每个县至少办好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逐步构建优质化、特色化、多元化的办学格局,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大力提高片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和教研改革,加强师资培训,在巩固和扩大本科上线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一、二本的上线率。市属承德一中、二中、存瑞中学招生向片区初中学生适当倾斜。
(四)重视发展特殊教育
认真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配备适合残疾学生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教学和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进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建设。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落实国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政策,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的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实现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全覆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五)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大力发展服务片区特色优势产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的现代职业教育。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各县集中力量办好一所县级职教中心。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县区职教中心创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组织城市优质职业学校与片区县级职教中心合作办学,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实训、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给予帮扶和支持,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加强片区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所在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实训基地建设,采取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形式举办生产性教学实训基地,积极推进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与园区建设融合。支持片区县级职教中心针对性开发一批适应区域发展需要、体现地方产业特色的新专业,并积极创建省级骨干、特色、精品专业。
2.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整合人社、教育、扶贫、农牧等部门资源,对片区贫困家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鼓励支持开设涉农专业的中职学校继续招收在乡青壮年农民,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从新型职业农民中遴选优秀学员,开展以送教下乡为主要形式的学历教育,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涉农中职学校非涉农专业增设农业技术课程,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推广三农服务中心模式,完善学校+合作社+农户的校企合作、校村合作等产教结合方式,提高县级职教中心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3.加强民族文化技艺传承创新。教育、文化、旅游、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民族文化、民族技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支持民族贸易企业、文化旅游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六)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发展能力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引导高校加快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为区域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撑。发挥高校科技优势,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当地优势资源,支持农民脱贫致富。鼓励高校充分发挥人才、科技、智力和信息扶贫作用,并积极参加定点扶贫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增加我市定向招生计划,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向片区少数民族考生倾斜,为片区培养实用型人才。认真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强化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做好一对一辅导,落实贫困地区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提高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待遇。认真落实《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意见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4〕108号)要求,确保受助教师生活补助意见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各县可视地方财力提高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并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档,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
2.完善符合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评定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外,按比例增加中、高职岗位用于片区村小学和教学点。落实评先评优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的政策。
3.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深入推进三区支教行动计划,加大中心城区选派优秀教师到片区学校支教力度。探索学区一体化管理,均衡配置校长和教师资源,采取定期轮岗、交流挂职、对口支援等方式,充分发挥名校长、骨干教师等优质人才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在编制核定、职务晋升、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系列优先优惠政策,吸引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工作。
4.为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备生活管理教师。建立和完善寄宿制中小学生活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对区域内边远地区寄宿制中小学教师的统筹配置。各级编制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增配边远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专职生活管理教师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尤其是小学低年级的配备比例要适当增加。
5.加大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结合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选择距离学校较近、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地点,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形式建设农村周转宿舍。采取必要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年度计划内的项目年底前必须全部开工,切实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住宿问题。
(八)提高学生资助水平
1.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完善青少年营养标准,建立学生营养监测网络,加强营养干预,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加快片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所占比例。
2.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受助面达到住宿生的23%以上。高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奖助学金和补偿代偿政策,对来自片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优先资助,做到应助尽助,保证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度,简化贷款手续,提高申贷成功率。鼓励高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3.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学前教育段资助工作。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达到在校生总数的20%,具体标准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学前教育段对符合条件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1000元,资助比例达到5-10%。
4.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好对片区中职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实行免学费和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的政策;对有计划转移到市外的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学生,按国家规定免学费和给予国家助学金,并落实住宿费、交通费等补助;落实中职学校按事业收入提取5%部分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在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上,对高职院校涉农、艰苦、紧缺专业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倾斜。按照国家规定,对未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术技能培训。
5.保障移民搬迁学生就学。根据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等计划,在我市移民安置区规划建设学校(幼儿园),确保移民子女就学。
(九)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持力度,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力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认真做好对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教育扶贫工程实施力度,市教育、发改、财政、扶贫、人社、公安、农牧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职能优势,完善配套措施办法,为工程实施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市、县级政府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
(二)强化资金支持。各县要加大教育扶贫工程投入,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工程资金使用监管,完善管理办法,实行重大事项公告公示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坚决查处挪用、截留和贪污工程资金的行为。
(三)鼓励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扶贫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在片区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和各类社会团体有序组织志愿者到片区扶贫支教、培训当地技术技能人才。加大教育扶贫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教育扶贫的氛围。
(四)加强考核监测。建立教育扶贫工程考核机制,对教育扶贫工程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考核,作为各县区政府落实扶贫开发与教育发展规划的重点内容。将工程重点项目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实行行政问责制。建立教育扶贫工作信息系统,跟踪监测教育扶贫工作。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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