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1/2014-1475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件编号: 承法宣办〔2014〕5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在全市农村和社区完善“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4-06-04   15时10分 浏览次数:

关于在全市农村和社区

完善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普法以来,我市推行了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对帮助村民居民学法用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此项工作在我市各县、区中开展的不平衡,为了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重要作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在全市农村和社区进一步完善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

一、充分认识建立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是在农村和社区将十户左右的村民居民组成学法用法小组,并在每一小组中选任一名普法宣传员,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和知识,实现住户相邻、互帮互学、一人带动、共同学法的普法工作制度。

普法宣传员,选自农村和社区,工作生活在百姓中间,了解社情民意,熟悉风俗人情,知晓群众法律需求,具有贴近群众、熟知百姓、亲切自然、沟通顺畅、组织便利的天然优势。建立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能够将普法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实现普法工作全覆盖,随时随地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有利于提高村民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能够及时获知群众的法律需求,通过联系、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有利于维护村民居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有利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能够便于组织、发动群众依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十户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

建立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要选好、管好、用好普法宣传员。

(一)明确基本条件。普法宣传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法律常识;热爱法律宣传,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搞好推荐选任。普法宣传员的推荐选任,在县(区)司法局、普法办直接指导下,由村(居)委会具体组织。要注重从大学生村官、老党员、退休老干部、退休检察官、法官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中选任。普法宣传员可以由人民调解员、综治协管员等兼任。村(居)委会要与普法宣传员签订协议,明确职责,建立普法宣传员档案,并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备案。

(三)加强组织管理。普法宣传员要接受村(居)委会的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对普法宣传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统一管理,年初要安排部署普法工作重点,每季度实地进行一次以上业务指导,每半年听取至少一次工作情况汇报,每年举办一次以上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普法宣传员开展工作交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宣传员队伍,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书籍、声像资料、宣传挂图等,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做好评比表彰。各县(区)司法局是普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普法宣传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普法宣传员,要通过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给予表彰奖励。要注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不断调动普法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进一步明确十户普法宣传员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一)组织集中学法。要协助村(居)委会组织村民居民积极参与集中法制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法》等与村民居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提高自觉守法以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宣传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有关内容,引导村民居民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二)登门入户送法。要经常深入各家各户,面对面向村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通过发放法律书籍、法制宣传画、法律明白纸、培养法律明白人等方式,宣传法律常识。注意征求村民居民对普法的意见和建议,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送法上门。涉及村民居民的新法颁布后,要及时上门送法。

(三)利用阵地普法。要在村(居)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参与普法板报、墙报、宣传橱窗、法制宣传一条街等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普法阵地,对村民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同时,鼓励村民居民积极参与普法阵地建设,把建设普法阵地的过程变为普法宣传的过程。动员村民居民参加普法夜校学习,收听收看法制讲座,鼓励村民到农家书屋借阅法律书籍,学习法律知识。

(四)剖析案例释法。在村(居)委会的支持下,组织村民居民观看违法犯罪案例展览、法制影视剧等,到警示教育基地、安置帮教基地等接受法制教育。通过典型违法犯罪案例,提高对违法犯罪后果和危害的认识,增强村民居民的学法守法意识。注重运用本村本社区的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五)开展活动弘法动员村民居民创作法制文艺作品,把常用的法律法规编写成三字经、顺口溜、快板书,创作成小品、地方戏等,把普法宣传寓于娱乐之中。号召村民居民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赶法制大集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有条件的地方每年应编排一些法制文艺节目,组织有一定影响的法制宣传活动。

(六)引导百姓用法村民居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要积极引导他们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村民居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村(居)委会和司法行政机关反映村民居民的法律需求,帮助联系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他们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发挥作用。号召村民居民依法参与村民(居民)自治,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切实加强对建立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是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一项具体举措,对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司法局要站在建设平安承德法治承德的高度,把建立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办法,细化量化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化。

(二)扎实推进,全面实施。2014年6月30日前,全市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要全部建立完善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今年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农村和社区建立完善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2015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和社区实现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全覆盖。条件、基础较好的县(区),可适当加快工作进度,注意进度服从质量。

(三)强化指导,注重总结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宏观引导,深入农村和社区具体指导。注重培树、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要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促进十户普法宣传员制度的全面落实。要注意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反馈。

承德市司法局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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