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14-14927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依法治超,规范执法,廉洁行政
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切实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杜绝违规违纪现象,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等文件相关规定,市局决定在
一、指导思想
按照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要求,通过开展依法治超,规范执法,廉洁行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端正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全面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程序、处罚程序,强化执法公开、执法监督;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有效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严厉打击不作为、乱作为、与车主、司机内外勾结、徇私枉法、从中牟取利益等现象。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依法治超,规范执法,廉洁行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松林同志任组长,市局副局长房国民、韩长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纪检监察室、法规科、办公室、路政管理处、运输管理处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监察室刘文胜主任兼任。
三、工作内容
本次行动主要包括以下6项内容,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需要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部门履行治超职责情况。
是否将辖区内货源单位全部进行公示,是否开展货运源头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是否落实黑名单制度,是否根据法律规定对抄送的超限超载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理。
(二)部门派驻监管情况。
是否认真实施公示货运源头企业派驻和重点源头企业巡查制度,是否明确人员和责任,建立并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是否如实登记货运车辆,驾驶员和货物信息,是否有履行职责不到位,私放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现象。
(三)货源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人员和责任,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是否配备装载、配载计重设施、设备,并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是否如实登记货运车辆、驾驶员和货物信息。
(四)车辆生产和改装情况。
是否对本辖区的车辆生产和改装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电气焊营业点进行拉网排查,对发现的非法改装厂是否依法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或存在非法改装的企业是否依法予以查处,对非法改装的车辆是否实施破拆恢复原状。
(五)超限检测站管理情况。
本辖区各挂牌运营的超限检测站的场站建设、人员配备、检测设施、工作制度、执法规范、执法环境等情况是否符合《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是否有超限超载车辆绕行超限检测站情况。是否24小时规范运行,是否做到先卸载后罚款,有无罚款不到位、卸载不到位现象发生。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或选择性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卖月票、勾结车托、货主,徇私枉法,从中牟取利益等现象。
(六)对治超工作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
各县区治超办和县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机构是否将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日常性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内容、有发现问题、有整改效果;是否将对治超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作为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认真调查处理。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自查整改和宣传发动阶段(
各县区局要认真对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治超工作的通知》、治超工作五不准十条禁令和二十个严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以上6项工作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各县区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检查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排查梳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市局纪检监察室。如果县区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没有发现问题,而在市局检查组检查中发现以上问题,市局检查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县区局检查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局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和效果,造成声势,发动社会舆论强化监督效果;市治超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各县区的监督举报方式统一制成明白卡,向过往车辆发放,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途径。
(二)检查督导阶段(
市局组成2个检查小组,分别由市局纪检监察室和法规科牵头,抽调路政管理处和运输管理处相关人员,对各县区治超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公示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案件。
受理举报案件和明察暗访中查出确有问题的,由检查组移交辖区县局纪检部门处理,并要求在5日内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局。县局纪检部门要对检查组查处移交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主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市局检查组移交违规违纪的案件推诿、拖办、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检查组将相关违规违纪问题上报市纪检委,由市纪检委直接处理。
(三)总结阶段(
行动结束后,各县区要对本次专项行动全面认真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在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正确认识、严肃对待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把握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大意义,把抓好治超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常抓不懈,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规范执法,加强教育。
各县区局及相关单位要全面加强治超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组织执法人员听廉政讲座,观看廉政教育题材影视资料,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作出廉政承诺,认真查找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三)落实责任追究。
对发现乱罚款、乱作为、勾结车主、徇私枉法,从中牟取利益的,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队伍,直至开除出交通运输系统。问题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倒查途经站点、途经路线、货物装载源头,严肃追究上述各个环节直接责任人、负责人、主管领导责任。
(四)做好情况报告和宣传工作。
各县区局及相关单位对查出涉及执法人员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纪检监察室汇报,涉及社会人员的要及时报告司法机关。对查处的违法车辆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市治超办公室,由市治超办公室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查处。对在此次活动中采取的新措施、新做法和取得的明显效果和新经验,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宣传,进一步强化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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