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1/2014-1457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14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省政府下达我市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1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6、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以采代探、以采代建等非违法行为,力争在2-3年内使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取得根本好转,达到手续完备、规范生产和管理。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以试点班组为基础,全面推进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班组长轮换(主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群体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班组出现一次一般性三违或工伤,减少本班组奖励标准的50%)、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优秀班组评选制度(以矿业公司为单位,每年度评选1家以上优秀班组),配备班组安全员。
2、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提升完善工作,重点是抓好档案管理与手续完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的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3、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地下矿山继续按省局要求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在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较大采空区强制推广使用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系统,在班入井10人以上的矿井强制推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结合国家总局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局扇,逐步更换提升设备及不具备kA标志的井下运输设备。
(二)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强化对县区政府联合督导检查,分工负责,全面推进取缔、关闭、整合、整改提升工作;强化与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结合,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强化许可手段,推动整顿工作开展;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县区间交流学习,积极争取矿山整治专项资金,从技术和经济角度给予大力支持;强化宣传手段,在各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向市政府汇报进展情况,向各县区政府通报开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变为企业安全监管最核心的内容加以实施,抓好落实,常抓不懈,成为习惯和自觉,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局要求,本着中介机构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原则,全面完成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打击以采代探、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非违法行为;采取服务式会诊、交叉检查、许可审查等多种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五)强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采矿方法为核心,突出抓好采空区、提升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顿行动,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和排土场的监管力度,推进重点县攻坚克难工作。
1、采空区治理:严格对老采空区的治理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加强对采用崩落法和充填法治理的空区的监管监察;严格按设计的采矿方法要求实施采矿,防止出现新的空区隐患。
2、提升系统:强制淘汰不具备kA标志的提升设备、容器等;确保定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测。
3、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基本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齐备、落实到位。
4、建设项目:强力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资质单位施工、监理的规定,规范建设过程;加强建设周期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完善建设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5、排土场:严格排土场建设管理,拟在平泉召开新建排土场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象管理尾矿库一样管理排土场的管理经验;推进排土场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对于堆存高度超过50米、最终坡底线距下游2倍坝高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汛前完成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
6、重点县攻坚克难:配合国家、省,加大对宽城县攻坚克难的指导和帮扶工作,确保按国家要求完成攻坚任务;确定兴隆县为市级攻坚克难重点县,市局将对县域内所有矿长和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和考试,参照国家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县矿山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六)继续强化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严把审查关,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的,坚决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手续,退出市场。二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县区安监局要严格执行预先告知制度,对具备延期条件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证到期的由县区安监局立即下达停产指令,停止生产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治理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的,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三是严格开工及建设周期的审批管理。对于申请开工的,施工协议、监理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经县区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开工建设,并于7日内将开工批复手续报市局一科备案;对于在批准的建设期内未完工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注销批复手续;对于存在边建边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延期。
(七)会同法规科,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评价报告备案制度,对现场开采情况、周边环境、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清的不予备案;连续出现报告质量问题的,停止业务受理;对出具严重失实虚假报告的评价单位责令退出承德市场。严格执行安全设施设计评审制度,对于不按设计规范要求编写、现场情况不清的必须重新编写;同一个设计连续两次评审未能通过的,原设计单位不得再对该项目设计;连续三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设计评审未能通过的,暂停该设计单位在承德地区受理矿山设计业务。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诚实做人,清白做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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