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机动车进入北京六环内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2014-04-13   08时19分 浏览次数:

违规者将处罚100元并记扣3分

    本网讯(记者马思稳、赵可会)日前,记者从我市交管部门获悉,4月11日起,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北京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北京市取消长期进京通行证后,初次办理的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期满后需要延期的,可办理一次有效期为5天的延期手续。

    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北京发布《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从本周五起,北京市将取消长期进京证。外省、区、市机动车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可到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进京证,24小时受理,首次办理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

    办进京证需提供6种证明材料: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经北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持有临时号牌车辆办理进京通行证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应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办理进京证件,进京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临时号牌有效期。

    记者了解到,《通告》于11日起实施,新版进京证也同步启用,对于新旧版本进京证禁行范围如何区分,交管部门表示,将人工加盖条形印章,明确限行和使用规定。对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对司机办理进京证的次数没有限制,但办理7天有效期进京证后只能办理一次5天的延期进京证,12天期满仍需进京证的,则要前往办证处重新办理7天进京证。延期进京证可在7天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办理,即7天有效期到期的前两天和到期后的一天,但在第8天办理延期时不能驾车进入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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