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2/2014-14357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4〕1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市义务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全部通过了省政府的普九验收,并于2012年获得了国务院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表彰。至此,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开始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向迈进,确保2016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如期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艰巨,困难很多。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强力实现教育均衡,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针对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市义务教育发展的基本估价
(一)义务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县区普遍建立了教育集中支付中心,教师工资发放得到很好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落实,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实施。到2012年底,市县两级用于教育的支出达到了全部财政支出的19.73%。
2.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实现了标准化,农村中最好的房子是学校的目标已经实现。全市在标准化学校就读的学生已经达到82%。
3.学校布局更加合理。通过实施农村学区建设,资源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目前,全市共有65个学区,85所标准化初中,300所标准化小学,800个教学点。
4.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培训工作开始加强,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激励机制正在形成。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9.5%。
5.管理经验渐趋丰富。生本教育思想得到认可,教学有效观念得以普及,文化立校理念逐渐形成,承德学区模式在全国推广。
6.学校安全普遍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全面形成,校园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学校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7.教育质量逐年提升。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行为习惯教育以及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人民教育普遍得到落实,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98%。特别是2013年,全市中高考成绩均大幅度提升,并且实现了高考成绩的五连增。
(二)义务教育仍存在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
1.均衡发展意识仍较淡薄。部分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均衡发展意识还比较淡薄,人为设置重点校、重点班,导致 择校热、大班额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县区以建代管、只建不管的倾向比较严重。
2.教育投入仍然不足。中小学公用经费依然短缺,部分学校运转困难,甚至负债运行;随着入学高峰的持续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个别县区存在无学可上的危险;多数县区,尚未建立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
3.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的教育资源差距依然存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资源配置还不够合理,许多学生还不能接受优质资源教育。
4.教师编制仍欠合理。教师老龄化严重,编制结构性短缺,有的学校不能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流动交流机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教师编制的动态管理机制未能形成。
义务教育存在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影响着完成国家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抓紧全面解决。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要求与标准
(一)总体目标。到2016年底,全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并全部通过教育部评估验收。2013年,双滦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4年底,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双桥区、平泉县、滦平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6年底,兴隆县、隆化县、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二)基本要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同标准、齐发展的原则,以硬件均衡为基础,以投入均衡为保障,以师资均衡为根本,以质量均衡为核心,按照布局科学化、设施标准化、师资优质化、服务均等化、管理规范化、投入经常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普及程度,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提高教育质量。
(三)基本标准。县级政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健全稳定持久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学生就学实际需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农村学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教师配置科学合理,教师素质全面提高;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全面落实;办学行为规范有序,开足开齐国家课程,消除 重点校、重点班、择校和大班额现象;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初中辍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保证特殊教育群体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课程改革健康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三、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补充和配备。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补充,加强音体美教师的补充,加强寄宿制学校宿管、后勤、保安人员的补充。教师配备向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按省规定标准核定编制,在编制总量内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对学前教育占用教师编制的数量、结构进行调查摸底,避免混合计编。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的特岗教师政策。依托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为农村教学点定向培养教师。
2.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实行优秀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空编学校流动。推进校长任期制、聘任制,实现学校去行政化。原则上,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六年的、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十年的必须流动。在岗位设置、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逐步实现校长和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力争三至五年时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今后,在县级,没有农村学校三年以上任教经历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得评聘高级教师职称,不得评定为特级教师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师资质量决定教育质量,而师资质量又取决于培训质量。一是建立研训一体化的管理机制。整合县区教研、师训以及教师进修学校等资源,组建集教育研究、校长与教师培训、教学实践于一体的县级教师研训发展中心,机构归一,职责统一,形成校长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合力。二是实现教师培训的系列化。着眼于课程改革和教学实践的需要,既积极参加高端培训,又努力开展校本培训;既注重跟进式培训,体现渐进性和持续性,又强化体验式培训,体现实践性和针对性;既请进来讲学,又走出去挂职,提高培训的理论层次和实践水平。三是组建培训师资队伍。从2014年春季开始,在市级,组建几个名师工作室,并组建市内外相结合的、由优秀教育行政干部、管理专家、教学骨干组成的讲师团,设立大讲堂,定期开展培训;在县级,以教师研训发展中心为主体,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组建由名优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培训团队。
4.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收受财物,严禁有偿家教,严禁歧视、体罚、开除学生。造就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学习型的教师队伍。
(二)科学规划教育格局
1.扩充城市区和县城教育资源。顺应城镇化进程加快、适龄儿童入学新一轮高峰、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不断增加的形势,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将城市和城镇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确保与城镇新区开发、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且同步交付使用。不断扩充城市区和县城教育资源,尽快消除大班额现象。保持学校适度规模,禁止巨型学校建设,严格学校建设标准,禁止豪华学校建设。
2.加强农村初中和完全小学的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确保学校规模、校园校舍、体育场地、安全卫生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和寄宿学校生活设施等全部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实现城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分步推进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硬化或塑胶化建设。
3.加强教学点建设和管理。合理保留或恢复教学点,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加强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实现教学点硬件建设统一标准,学校管理统一标准,教学教研统一标准。抓紧解决农村教学点教师年龄严重老化或断层的问题。实行教学点教师固定与流动相结合模式,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4.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鼓励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办学,探索混合所有制学校法人资产结构,允许学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等以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各种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坚决消除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性政策,抓紧健全政府向民办学校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费补贴、派驻公办教师等制度,不断提高持续竞争的教育活力。
(三)提高投入保障能力
1.落实教育投入政策。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政策,落实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要求,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达到财政经费支出的22%以上标准,落实城镇教育费附加征收法规,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20%以上用于教育、城建维护建设税10%用于教育、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用于教育和财政超收部分按年初预算同比例用于教育等政策。项目建设实行政府交钥匙工程,防止学校出现新的欠帐。
2.提高各县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前,各县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目前小学645元、初中845元的基础上,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000元。农村不满100人的村小、教学点,以100人为基数安排生均公用经费。
3.提高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承市政字〔2010〕97号文件提出的逐步提高教师培训经费要求,教师培训经费2014年达到人均400元,2015年达到人均500元,并保证专款专用。
4.改善农村教师待遇。2016年前,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给予村小、教学点(县城及乡镇所在地除外)工作的教师每月500—1000元不等的梯级生活补助(按10个工作月)。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提高班主任津贴。2016年前,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主任津贴平均提高到每月300元。落实市级教学名师每年3000元的政府特殊津贴待遇。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年度优秀教师的专项奖励。
5.建立奖励机制。市政府将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奖励机制,并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拿出200万元,专门用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优秀的县区予以奖励。各县区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优秀校长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6.提高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按照学校规模,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种功能教室的装备。按照学生人数,加强学校音、体、美等常规器材配置。按照生机比为8:1的要求,足量装备计算机教室。按照远程教育基本要求,加强教育城域网、学校宽带、网络和多媒体建设,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为农村教学点配备远程教育数字化多媒体设施,实现全覆盖。
(四)创新均衡发展模式
1.联合校模式。即同一行政区域内一所优质学校与其对应的薄弱学校,捆绑成相互对应、相对固定、紧密联系的共同体,构建不同法人单位、联校协调管理 共同体式的新机制。
2.兼并校模式。即在政府主导下,优质学校异地兼并薄弱学校,成为一个法人。优质学校利用自己的教育教学优势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彻底转化薄弱校。
3.建分校模式。即由财政出资,优质学校异地建立分校,做大育强优质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新建校模式。即依据学校布局规划,加大财政投入,抽调优质师资力量,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新学校,短时间内将其打造成优质学校,增加优质学校数量。
5.托管校模式。即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着眼于薄弱校改造,将其委托优质学校、名校托管,明确托管目标、托管责任、托管期限,实现学校间校长、教师相互交流和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同步。
6.混合校模式。即淡化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概念,公办或民办薄弱校的硬件资源与另外公办或民办优质校的管理优势相融合,建立非公非民或既公又民的新型体制机制。
7.集团化模式。即为追求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优质学校跨县区、跨学段新建、兼并一所或几所学校,通过其文化、管理、师资等资源的输出,使新建学校、薄弱学校迅速提升办学水平。
(五)强化学校内涵发展
1.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以文化人是学校文化建设的本质要求,是学校内涵的核心标志,也是学校管理的最高境界。以学校文化建设为引领,创建和培养符合本校实际的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以及班级文化、宿舍文化、楼道文化和餐厅文化。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打造制度规范行为,行为培育传统,传统积淀文化,文化润泽制度的管理文化链条。
2.深化课程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既是改变人才培养模式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然选择。一是贯彻生本思想,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认知规律、心理规律,为每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二是打造有效课堂,变教师中心为学生中心,变接受式学习为研究性学习,变苦学为乐学,通过课堂的民主与开放,实现教学的有效和高效。三是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课程,积极开发和实施特色鲜明的校本课程。
3.加快教师的专业成长。完善校本教研制度,以理念得以提升、教材得以把握、课堂得以改进为核心,牢牢把握个人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三个关键,广泛深入开展研讨、交流和观摩活动。创建学习型学校,固化学习载体,搭建学习平台,在学习中反思,在学习中感悟,在学习中成长。积极开展小课题研究,树立问题就是课题的观念,使研究成为重要的教师文化,成为基本的工作方式。
4.探索素质教育的实现形式。广泛开展国学教育进校园活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普遍开设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大力推进阳光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积极开展学生社团建设,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创造条件,开展农业劳动和社区活动,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价值观。
(六)加强学校管理
1.严格招生秩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掠夺性掐尖招生;实施学区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划片,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选拔生源的占坑班;严禁学校大班额招生;严禁择校现象;严禁各种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严禁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实行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动态管理,全程跟踪。
2.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规范并严控统考次数,不得单纯以学业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规范教辅使用方式。严禁学校节假日、双休日集体补课。
3.强化控辍保学。县区政府牵头,教育部门为主,社会共同参与,有效控制学生辍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4.加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落实校舍、食品卫生、消防、交通、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重大活动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为学校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
5.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高效,确保教师培训等费用专款专用。严格定期审计制度,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做好财务决算,强化会计核算,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区政府特别是一把手,要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健全组织,把握方向,完善措施,营造环境,细化方案。要建立由县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机制。各级教育、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编制、公安等部门要各尽职责,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督导力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教育局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作为对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县区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评估,实行季度督导、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的督导评估办法,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扎实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2014年3月6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协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印发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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