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1/2014-1529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件编号: 承司党[2014]6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承德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4-03-12   11时22分 浏览次数:

中共承德市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安排,从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利用8个月时间,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迅猛发展,为加快承德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执纪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活动;注重分类指导,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注重严格要求,盯住作风问题不放,从具体事情抓起,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通过开展活动,突出整治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突出整治行业不正之风和服务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重点解决庸懒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把边学边查边改贯穿始终,使每个环节的要求环环相扣,有机衔接,互相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提高认识。教育党员干部明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央和省、市委的重点要求、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及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具体要求,防止松懈和麻痹思想。

2、强化学习。围绕学理论、比思想武装牢不牢,学党史、比宗旨意识强不强,学典型、比履行义务好不好,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摘编》、《同呼吸才能心相印》、《习近平同志在正定》、《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必读篇目。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列专题,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的学习,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所有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党员、干部要做到每人拟定一份学习计划、通读一遍规定篇目、精读一系列领导讲话、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参加一次支部讨论交流。围绕如何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组织开展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局党委结合实际,对党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7天。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

3、深化教育。一是开展理论宣讲教育,采取党委书记讲一次专题党课、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一次理论学习辅导讲座等形式,宣讲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二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的重要讲话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弘扬光荣传统、践行优良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工作时的良好作风和崇高风范,使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自觉践行宗旨;四是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加强《廉政准则》和第一批活动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培养党员干部良好道德风尚;五是开展实践体验教育,组织为民务实一线行,以选派2012—2013年基层建设年活动驻村工作组长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和组织各级机关干部下基层蹲点服务为契机,把走亲连心制度化、常态化,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六是开展典型宣讲教育,组织召开一次李兴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七是开展反面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承德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和自省。
4、蹲点调研、听取意见。以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两新组织、进下属单位、进服务窗口,访乡村干部、访农民致富带头人和困难群众、访社区工作者和离退休老干部、访两新组织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访下属单位职工、基层服务对象,问作风方面的差距、问困难群众的诉求、问为民服务的举措、问加快发展的良策,面对面地倾听基层群众和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开展蹲点调研。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3天。蹲点调研结束后,组织交流活动,集中交流蹲点体会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按照要求,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围绕聚焦思想正不正、聚焦作风实不实、聚焦能力足不足,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民主评议、召开座谈会、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帮助找准四风突出问题,明确部门具体表现、明确班子具体表现、明确个人具体表现,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检查,形成四风具体表现材料。

2、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进行谈心。同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谈心要以相互指出问题和不足为主,切实把思想统一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交心要坚持六要六不要,即要开门见山、开诚布公,不准搞好人主义、阳奉阴违;要闻过则喜、真心诚意,不准护短怕疼、挟嫌报复;要推心置腹、坚持原则,不准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下级放空炮;要抓住重点、切中厉害,不准避重就轻、隔靴搔痒;要研究方法、因势利导,不准诱发矛盾造成新的问题;要遵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准泄露谈心内容、传播谣言。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按照重在写问题、重在找原因、重在查自身和班子查摆的问题,把班子成员摆进去;下级查摆的问题,把上级摆进去;业务部门查摆的问题,把分管领导摆进去;社会面上查摆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一风一风列出四风的具体表现和3个以上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分别作出说明,并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对照检查材料,要提前报出席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上级领导和督导组审核把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要审阅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精心准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充分谈心听取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材料后,要按照五个不搞、三个防止(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文过饰非,不搞只摆现象、不查本质,不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不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防止将四风变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变成形式主义一风,防止避重就轻、偷工减料。)的要求,做到会前统一思想,谈深谈透,会上真刀真枪,开展批评。一把手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逐一审定,上级领导和督导组全程参加民主生活会。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局领导班子要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重点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建立整改台帐,逐一明确整改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按照及时有效、立改立行的要求,作出整改承诺,加强整改,突出整改实效。

2、及时梳理总结,健全制度规范。对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已有制度,进行一次集中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合中央要求的要立即废止。同时,及时梳理、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新的、务实管用的制度。

3、突出实践检验,搞好民主评议。集中整改告一段落后,要综合运用民主测评、座谈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整改效果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测评情况进行回头看,扩大和提升活动效果。

四、有效措施

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改立行,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一)党员干部正风肃纪行动。在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着力解决1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治理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2)对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进行集中清理,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报批程序。(3)对机关和公务人员勤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庸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迟到早退、不务正业、挂名吃空饷等问题。(4)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5)规范公务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6)纠正违反规定配备秘书的问题。(7)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问题。(8)清查和治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9)清理小金库问题。(10)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及奢侈浪费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11)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严厉查处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12)整治变相旅游问题。(13)治理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14)加强对联系群众工作的检查,重点解决干部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解决1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部门、协助单位和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工作标准,进行深入督查、集中整改。

(二)开展群众三评活动。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用走群众路线的方式,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分别围绕作风现状开展群众评价、围绕查摆问题开展群众评议、围绕整改落实开展群众评判的群众三评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三评促学习、以三评促查摆、以三评促整改。考核评价不合格、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要责令其补课,直到群众满意。

(三)执法单位和窗口部门提质提效行动围绕强化宗旨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整治执法不公、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推动政风行风转变。律师、公证、基层等法律服务行业,司法所、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重点抓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和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并在服务时限上作出承诺。

(四)平安建设专项行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参与构建社会大平安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注重完善和创新管理服务措施,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帮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合理有序表达利益诉求。深化和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专项攻坚活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  法律服务热线设施建设,为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五)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构建科学的工作机制,深化出监、所教育,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强化教育质量风险评估,规范矫治流程,提高罪犯心理矫治水平。健全完善特殊人群一条龙管理体制,落实必接衔接机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回归社会后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法律服务拓展提升专项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积极服务三农和民营企业,建立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的长效机制,推动法律服务向社会末梢、偏远地区、生态环境领域和社会保障领域延伸拓展,帮助群众解决涉及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问题。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突出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到低收入群体,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

五、推进举措

根据市委要求和本系统的实际,研究制定和认真落实四项基本制度,以改革的办法、法治的思维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使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一)公开承诺制度。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确定相关事项,适时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局机关领导干部分别联系与自己业务直接相关的基层单位、服务对象,通过结对子、建立接待日等多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机关处室结合业务工作,要定期下基层了解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年要对分管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向党委提交一份有价值、有措施的调研报告。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建卡联户,直接为群众服务办事。

(三)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推动作风转变。逐步完善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完善有利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选拔任用机制,让作风好的干部得到重用,让作风不好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四)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精神,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车、工作人员配备、公务接待、福利、休假、出境出国、基层调研等方面,制定明确具体的办法,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坚决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

六、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在抓好本级领导班子活动的同时,负责下属单位活动的指导和推进。局机关成立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与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局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下属各单位都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实施方案,并报督导组审核;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指导,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按照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每个动作,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加强督导和指导。为指导和推动活动开展,市局成立了督导组,督导所负责单位的活动开展。下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与督导组的沟通和汇报,便于督导及时把握行动方向,掌握活动进展,严格审核把关,共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信息、简报,司法行政网、普法网及各种媒体,及时反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注重抓好典型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搞好工作结合。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活动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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