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14-1352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整治公路扬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4-12-31   11时47分 浏览次数:

整治公路扬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承德市矿山粉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大气领办〔201434号)精神,按照《承德市矿山粉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安排,决定自201491日至20151231日,在全市开展公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扎实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矿山行业粉尘污染治理为目标,按照标本监治、综合治理、严管重督的原则,采取规范运输行为、实施道口硬化、完善治理设施、强化防控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对全市公路路面污染开展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粉尘污染问题,到2015年底,全市公路粉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粉尘实现达标排放。

二、整治范围

以我市国省普通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为重点整治范围。主要治理公路两侧矿山行业粉尘污染源头、路面污染、车辆抛洒、违法采挖等违法行为,以及涉路工程施工现场污染、路面保洁和公路绿化等。

、整治任务及要求

(一)整治公路扬尘影响环境的违法行为(路政部门)。

严格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品、倾倒垃圾、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汽车加水以及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等违法行为或者进行其他污染公路的行为。一是严禁抛洒车辆上路行驶,对未采取箱式封闭等有效防护措施的严重污染公路的车辆,要进行依法重点整治;二是各治超检测站要进行24小时治理,禁止抛洒车辆上路行驶;三是结合我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重点对公路两侧平交路口污染、路面加水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特别是大型矿山企业出入车辆比较多的路口要进行硬化,并责成业主派专人进行清扫,防止沙尘泥土污染路面。

(二)强化路面保洁和养护(养护部门)。

要加强路面保洁工作,坚持每天清扫路面,特别是过村镇路段,要依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字〔2012131号)精神,协调沿线村镇及时清理边沟和公路两侧垃圾,明确专人负责路面保洁。要大力推广路面机械化清扫,城市出口路、高速公路连接线、旅游路线等重要的干线公路要杜绝简易拖拉机配大扫帚及吹风机清扫,以避免二次扬尘。要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及时处置路面病害,保持路面良好的技术状况。公路两侧空白路段要进行植树绿化。

(三)涉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管理部门)。

工程施工期,随时注意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的摆放整齐有序、路标路识齐全;加强洒水作业跟进避免大范围扬尘;材料从取材、运输、施工管理到位,注意基本的覆盖,不能污染路面;在临近村镇操作高噪音大型机械时,要注意时间段选择,尽量减少对周围村镇打扰。

(四)规范道路货运运输经营行为(运管部门)。

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要依法规范矿区、沙场、石场、煤场(粉煤灰)等货源地的源头装载行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运输场(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营运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行为。货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货物的搬运装卸和货物的运输包装,防止混杂、撒漏、破损、污染等行为的发生,大力推广和鼓励采用集装箱和封闭厢式车运输。

四、活动安排

全市开展公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为期16个月,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91-1031日)。

各县(区)局要制定本辖区公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抽调得力人员成立组织机构,对辖区内公路扬尘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定整治重点,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攻坚整治阶段(2014111-2015831日)。

各单位要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全面实施的原则,大干10个月,确保治理扬尘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2015831日前,以我市公路两侧铁矿、采石场、沙场、煤场(粉煤灰)、穿村镇路段、施工现场为重点,完成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91-1231日)。

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局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各单位要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现象发生。准备迎接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全市治理扬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房国民副局长任组长,公路处、路政处、工管处、地道处、运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任成员。

各县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公路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要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包片、责任人员包路段的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细化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标准和实施步骤,明确每一个具体整治项目的实施部门和时间节点,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确保进度。

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每月完成一篇以上工作简报。市局将根据行动开展情况,通过召开调度会、组织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督导,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将全市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深入细致的对外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进行广泛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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