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14-13521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系统反恐怖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领导小组
2.2 应急工作组
3 运行机制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3.1.2 预警启动程序
3.1.3 预警终止程序
3.1.4 应急资源征用
3.2 应急处置
3.2.1 分级响应
3.2.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3.2.3 信息报送与处理
3.2.4 指挥与协调
3.2.5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3.3奖励
4 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
4.1.1 组建原则
4.1.2 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
4.1.3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4.2 物资设备保障
4.2.1 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4.2.2 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4.2.3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5 监督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交通运输系统内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建设交通运输系统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反恐防范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交通运输部门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交通运输系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的通知》(冀交安全〔2013〕67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推广反恐怖防范试点工作经验的通知》(冀交办安监〔2014〕171号),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反恐怖应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制订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交通运输系统反恐怖防范等级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低到高分为Ⅳ级(一般)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三级。
1.特别重大(Ⅰ级):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核爆炸、核辐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恐怖袭击,或利用其他危险方法,造成建筑物大面积坍塌与毁损、人员大量伤亡的恐怖袭击事件。
2.重大(Ⅱ级):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爆炸、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等手段,造成严重现实危害后果和社会公众心理恐慌的恐怖事件。
3.较大(Ⅲ级):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获得情报预警或上级指示,表明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具体策划对我区进行恐怖袭击,对袭击的目标有明确的指向性和时间紧迫性,其犯罪行为已进入实施阶段,但最终危害后果尚未发生的恐情事件。
4. Ⅳ级(一般)出现恐怖威胁但风险不高时,应当保持常规反恐怖防范措施的等级,工作措施包括安全检查、值班守护等
反恐怖防范等级为三级或者四级时,在必要的情况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在其管辖范围内,采取调整交通运输线路、班次及停运、停产等管制措施,以及请求公安、武警等部门调派警员保护。
交通运输企业经营人、公共交通设施管理人应当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的反恐怖防范等级指令,及时调整反恐怖防范措施,并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令和管制措施。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含疑似)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利用爆炸、投毒、纵火、打砸抢、劫持人质等恶性暴力恐怖手段在交通运输系统(包括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渡口、汽车客运站及其周边场所、长途客车、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物流公司、公路收费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工地、办公场所、单位内部保卫及其它交通行业的重点部位)实施恐怖袭击,给公路建设、道(水)路运输生产、内河交通安全、交通通信保障和运行,尤其是客运站(场)、城市公交运输等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指导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全市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反恐怖应急预案的编制。
1.5工作原则
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反恐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队伍培训、演练和反恐怖袭击知识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
本预案确定的反恐应急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恐怖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1.6应急预案体系
交通运输反恐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交通运输反恐应急预案。交通运输反恐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反恐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是交通运输部门应对反恐怖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并公布实施。
(2)交通运输反恐应急专项预案。交通运输反恐应急专项预案是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为应对恐怖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由交通运输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实施。
(3)地方交通运输反恐应急预案。地方交通运输反恐应急预案是由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市局制定的反恐应急预案的要求,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辖区内发生的恐怖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包括专项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实施。
(4)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反恐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及地方的反恐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本单位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恐怖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组织制订并实施,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组织体系
交通运输反恐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二级应急管理机构组成。
市级交通运输反恐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是处置恐怖事件的指挥机构,由毛建海书记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相关科(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
(1)审定相关反恐应急预案及其政策、规划;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3)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
(1)决定启动和终止Ⅰ级恐怖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负责统一领导Ⅰ级恐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市政府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应对恐怖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Ⅰ级反恐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交通运输局内相关科(处、室)及局直各单位相关人员组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八个应急工作小组:
(1)信息报道组:由高松林任组长,王利新任副组长,办公室、安保科、法规科、纪检监察室人员为成员。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恐怖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指导地方应急管理机构新闻发布工作;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组:由房国民任组长,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公路处、地道处、路桥建设总公司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公路处、地道处、路桥建设总公司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高速公路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拟定公路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物资运输保障组:由韩长华任组长,王京围任副组长,运管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员运输保障组:由张立新任组长,王京围、郭向利、李晓峰任副组长,运管处、出租处、公交集团公司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巡查救援组:由房国民任组长,张丽平、郑彦军任副组长,路政管理处、公路处相关养护人员为成员。负责察看路况,重点做好恐怖事件沿线桥梁、涵洞、护坡等处的巡查,及时发现、救助故障车辆并采取果断措施,现场组织交通,快速疏导车辆,避免交通拥挤。
(6)通信保障组:由房国民任组长,刘锦会任副组长,办公室、通信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市局向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后勤保障组:由王艳刚任组长,王树军任副组长,事务处、路桥建设总公司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因恐怖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出现大量人员滞留时,事务处负责为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及疏散车辆的保障,路桥建设总公司负责冬季热水及必要的御寒衣物的保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行机制
预警
根据恐怖事件发生时对交通运输系统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Ⅰ级、Ⅱ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Ⅲ级和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恐怖突发事件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 |
级别描述 |
颜色标示 |
事件情形 |
I级 |
特别 |
红 色 |
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核爆炸、核辐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恐怖袭击,或利用其他危险方法,造成建筑物大面积坍塌与毁损、人员大量伤亡的恐怖袭击事件。 其他可能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应急保障时 |
II级 |
严重 |
橙 色 |
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爆炸、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劫持人质或交通工具等手段,造成严重现实危害后果和社会公众心理恐慌的恐怖事件。 其他可能需要由交通运输局提供应急保障时 |
III级 |
较重 |
黄 色 |
Ⅲ级预警分级条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参照Ⅰ级和Ⅱ级预警等级,结合地方特点确定 |
IV级 |
一般 |
蓝 色 |
Ⅳ级预警分级条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参照Ⅰ级、Ⅱ级和Ⅲ级预警等级,结合地方特点确定 |
预警启动程序
恐怖突发事件Ⅰ级、Ⅱ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按程序启动预警,Ⅲ、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各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当地特点,自行启动;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Ⅰ级、Ⅱ预警降级或撤销,市交通运输局采取预警终止。
Ⅲ、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各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当地特点,自行降级或撤销。
公路抢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应根据预警事件的特征和影响程度与范围,提出交通运输反恐应急保障资源征用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
在市局征用通知下发后24小时内,相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直各单位,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负责组织和征用相关应急保障资源,并下发交通运输反恐应急保障资源征用通知书给相关单位,征调相关公路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并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应急处置
恐怖突发事件响应级别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由市交通运输局报市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反恐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较大事件(Ⅲ级):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反恐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一般事件(Ⅳ级):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反恐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发生恐怖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知情者应立即向市(县)局反恐应急领导机构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报告。市局反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接到恐怖突发事件报告,要立即通知事发县(区)的反恐应急领导机构或交通运输管理机构。
(1)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性质、人员伤亡及情况。
(2)事发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请求。
(3)事发现场的气象、水文信息。
不管发生任何级别的恐怖突发事件,市(县、区)交通运输反恐应急领导机构接到信息并核实确认后,应立即向市(县)人民政府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需要通报相关部门的,应及时通报。
当市局反恐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Ⅱ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在向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应向省反恐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恐怖突发事件报告从事发地点到市交通运输反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不得超过90分钟、到市人民政府应急机构和省应急领导机构不得超过120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1)应急领导小组向市政府提出恐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市政府,并于2小时内召集面向市各相关部门、相关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电话或视频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正式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由信息宣传组负责向社会公布应急响应文件;
(2)应急响应宣布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反恐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宣布后,各应急工作组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县级应急管理机构可以参照市级响应程序,结合本地区实际,Ⅳ级恐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运输反恐应急管理机构提出请求。
3.2.3 信息报送与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各级交通运输反恐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报信息报道组,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信息报道组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恐怖突发事件情况简报,报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交通运输管理有关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恐怖突发事件后,经核实后,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2小时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当发生恐怖事件时,交通运输部门应与公安、气象、安监、医疗卫生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反恐应急管理机构建立与公安交警的联合调度指挥机制,实现路警联合指挥、联合巡逻、联合执法、联合施救。
应急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恐怖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应急物资的特性及其分布、恐怖事件发生地点、区域路网结构及其破坏程度、天气条件等,优化措施,研究备选方案,及时上报最新事态和运输保障情况。
应急响应终止时,采取如下终止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确认恐怖事件平息,决定终止应急响应状态,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
(2)向社会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3.3奖励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交通运输局应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推诿扯皮、拖延时间或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4 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
4.1.1 组建原则
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队伍。
4.1.2 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
市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养护工程企业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队伍,按照路网规模、结构、地域分布特点,规范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行为。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调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企业的利益。
在发生特别重大恐怖突发事件时,由运输保障小组负责协调运力调配,保障各类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的疏散。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3)应急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等。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交通运输反恐应急管理机构统一配发证件和必要的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上报上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对运力储备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4.2 物资设备保障
4.2.1 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钢板、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料、吸油材料等;救援物资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
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一定数量的机械,如
根据辖区内恐怖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结合公路抢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分布,依托行业内养护施工企业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各类设施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本地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点。
商业储备的供货单位应提前考察确定,交签订有偿供货协议。
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监督管理
预案演练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市联合应急演练活动。
县级公路应急管理机构和局直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宣传与培训
应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预案的内容,以及有关预防、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常识,增强交通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式专业知识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提高反恐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局定期对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恐怖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5)因其他因素需要对预案做出修改。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以便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行业)反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安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
2.物资应急运输车队;
3.人员应急运输车队;
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
队长:武玉明 联系人:颜学武 电话:13932431307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联系人 |
电 话 |
自卸车 |
台 |
50 |
于仲慧 |
13832408158 |
挖掘机 |
台 |
10 |
于仲慧 |
13832408158 |
装载机 |
台 |
10 |
于仲慧 |
13832408158 |
推土机 |
台 |
10 |
张成武 |
13832478598 |
混凝土罐车 |
台 |
5 |
张振国 |
13903148643 |
物资应急运输车队
队长:王京围 联系人:苏利忠 电话:13903246013
司机 |
车型 |
吨位 |
车号 |
电话 |
杨士俭 |
CA5183 |
7 |
HA1855 |
13833405862 |
李亚杰 |
CA1152 |
8 |
HA1906 |
2881293 |
詹树杰 |
CA1116 |
5 |
HA2055 |
13931416809 |
陈凤武 |
CA1118 |
5 |
HA2066 |
13903249862 |
冯晓艳 |
自卸QY3160 |
8 |
HA2075 |
13903241206 |
吴小坤 |
CA1111 |
5 |
HA2086 |
13803145692 |
陈志新 |
EQ1108 |
5 |
HA2122 |
2186561 |
刘 强 |
SP3104 |
5 |
HA2137 |
13503142252 |
邢雨峰 |
CA1110 |
5 |
HA2148 |
13903144153 |
堵先义 |
CA1110 |
5 |
HA2149 |
13785441317 |
董凤荣 |
CA1110 |
5 |
HA2151 |
13603140922 |
郑金玲 |
CA1110 |
5 |
HA2154 |
13932459028 |
王立明 |
CA1111 |
5 |
HA2293 |
13832462885 |
孔祥东 |
CA1091 |
5 |
HA2320 |
2182739 |
马立辉 |
CA1145 |
7 |
HA2347 |
13703141200 |
姚 兰 |
EQ153 |
8 |
HA2348 |
13084590777 |
马士林 |
CA5183 |
7 |
HA2365 |
13932408898 |
于立娟 |
天马3205 |
11 |
HA2535 |
13832460949 |
人员应急运输车队
队长:李晓峰 联系人:张玉科 电话:5891166
司 机 |
车 型 |
座位数 |
车牌号 |
手机号 |
杨 健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620 |
13091338075 |
梁玉环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611 |
13643142552 |
王继琴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625 |
15128559199 |
姚凤琴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622 |
13733345050 |
王春梅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666 |
13603140229 |
张桂荣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653 |
13081898065 |
周小红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635 |
15097860554 |
潘淑艳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660 |
13931404960 |
田桂荣 |
中通大客6103 |
35 |
Z1591 |
13803141669 |
陈亚琴 |
中通大客6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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