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禁止黄标车在限定区域和高速公路上通行
2014-11-04   08时53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代英健)11月3日,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为了防止机动车排气污染,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承德市限定区域和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将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了解,“黄标车”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记者提醒市民:注意黄标车禁止通行的区域和上高速公路的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罚款1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每4小时处罚1次,每日处罚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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