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4-15170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3〕229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4-01-07   09时18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20131230

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市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规范改造乡镇集贸市场,方便农民买卖,退路进市,还路于民。特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意义

集贸市场是联系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重要纽带,是农民购物、农产品交易和城乡居民菜篮子重要场所,是集民生性、公益性和市场性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长期以来,乡镇集贸市场一直存在着没有独立的场地、没有资金投入、露天经营、占道经营、管理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农民消费安全及生活和农村环境改善。实施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是直接服务农村、农民、农业的民生工程,是大力推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与改造提升,是有效保障菜篮子供应、推动本地农产品产业发展、平抑农产品价格、维护食品安全和方便农民多元化需求的客观要求,是切实保障民生的重要体现和切入点。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方便农民购销、活跃农村经济为目标,按照总体规划,整合资源,多方筹资,以点带面的总体要求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原则,全面优化农村集贸市场规划布局,改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购物环境,努力构建市场繁荣、秩序规范、购物放心、环境优美的系镇集贸市场体系。

总体目标是:自2014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乡镇所在地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确保全市每个乡镇拥有一个以上标准化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形象明显改观,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品位有效提高。各县结合本地实际,每年改造10个以上农村集贸市场,各区每年改造35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导 

各县区要按照县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区位、交通、地形地势、基础资源等多方面因素,根据人口密度、城镇发展趋势、实际场地供应、农民需求、集贸市场现状等因素制订集贸市场规划,使本地区集贸市场规划布局与区域性环境状况及农民需求相适应。要把新建集贸市场纳入集镇发展总体规划,把集贸市场改造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确保规划不落后,不重复建设。规划制定后,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制定三年改造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既要满足周边乡镇农民购销需求,又要使整体布局科学合理。

(二)加快集贸市场建设

严格规范建设标准,制定每个市场建设改造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选派优质建设单位建设,确保建设质量。要优化集贸市场布局,完善各方面功能,逐步把集贸市场所打造成乡镇商贸中心和服务中心。

1.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市场地面硬化、水电道路系统改造、顶棚改造、储藏保鲜设施完善,促进生活服务设施、污水处理及卫生保洁等设施建设和完善。

2.严格功能分区。借鉴大型生活超市的功能定位和布局方式,区分粮油、食品、饮料等食品类和服装、鞋帽等日用品等功能区,食品类细分生鲜、豆制品、冷冻水产等分区,实现集贸市场布局合理,秩序井然。

3.设立公益性自由交易区。为农民自产的少量农副产品交易提供方便,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充分体现集贸市场的公益性。

4.着力提高农副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积极推动集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给集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为集贸市场建立产品交易追溯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奠定基础,推进集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

5.提供多元服务。适当安排电信、物流、金融、售后、修理等其它服务类门店、场所,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创新投资运营体制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地集贸市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相关的改革配套措施,拓宽市场建设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体制。要按照属地负责,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土地入股合建、村集体、企业和个人投资、招商引资、引市进院等多元投资模式,筹集新建、改造集贸市场资金。要在土地审批、工商登记、财税减免等方面特事特办,解决集贸市场建设过程中某些环节中梗阻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商户的经营行为,查处、纠正和打击违法行为。要借鉴宽城县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经验,由县区商务部门牵头,建立各个集贸市场管理委员会,明确专人管理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管理服务力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引导经营户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采取成立经营者自律组织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管好市场,确保农村消费安全。逐步建立集贸市场管理公司,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承德市集贸市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文勤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牛立杰、市商务局局长高俊虎为副组长,市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农牧局、供销社,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褚瑞成兼任,负责集贸市场建设过程中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促进集贸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范措施,定期通报信息,交流意见,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各县区商务局为该项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切实组织实施好本地区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

(二)明确职责。市政府把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对各县区政府2014考核目标,并对各县区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完成进度。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相应承办机构,明确责任和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根据国务院《城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我市《集贸市场建设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集贸市场的建设规范和开办者、经营者、监管部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政策扶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杠杆,促进集贸市场新建改造。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政府安排和地方可用财力状况,对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工作给予支持。各县区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地集贸市场新建、改造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服务性收费的,按成本价收取。落实好国家制定的土地供应、规划条件等扶持政策,优先安排集贸市场项目建设用地。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集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知识,不断提升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集贸市场建设与改造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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