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2/2013-0958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3〕15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鉴于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赵风楼 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董天利 市政府副市长
刘新宇 市政府副市长
靳术群 承德军分区参谋长
安学刚 66028部队部队长
高浚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桂林 市林业局局长
任惠卿 市农牧局局长
武卫东 武警承德支队支队长
成 员:刘今保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 宇 市财政局局长
王 江 市农委主任
曹金岗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常金超 市民政局局长
于凤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丁 然 市教育局局长
朱守仓 市卫生局局长
李兴文 承德气象局局长
蔡 青 市城管局局长
张建文 市文物局局长
王成军 市旅游局局长
陈恩惠 市环保局局长
李新华 市水务局局长
崔兴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俊虎 市商务局局长
赵东升 河北省承德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刘晓辉 承德供电公司总经理
梁世杰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宝林 承德日报社社长
王立中 承德铁路车务段段长
许 沛 中国移动公司承德分公司总经理
张庆杰 中国网联公司承德分公司总经理
韩 旭 团市委书记
遇建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振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广军 承德市消防支队队长
马钢利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德林 市农牧局副局长
吕新东 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和草原防火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桂林同志兼任;草原防火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德林同志兼任。
二、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承德军分区:负责协调驻承部队建立扑火预备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指挥调动驻承部队、预备役队伍、民兵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
(二)66028部队:负责驻承所属部队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备队建设与管理、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
(三)市农委:协调指导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后勤保障。
(四)武警承德支队:负责武警承德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建设与管理、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
(五)市监察局:会同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对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审批;负责在政策和项目上对转化和利用林农废弃物等防火工作中的新技术、新产业进行引导和扶持;负责检查和督导丰宁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七)市财政局:负责本级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纳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根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市级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和扑救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资金的筹集工作。
(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林区草原区内各工矿企事业单位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参与全市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
(九)市民政局:负责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伤残牺牲人员抚恤工作;负责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后受灾群众的社会救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负责检查和督导隆化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在林区草原区交通施工作业单位、营运车辆防火责任;负责公路两侧控制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协助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设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志;负责保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扑火救灾人员和物资的快速通行;负责检查和督导兴隆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一)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大、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检查督导森林草原防火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做好大、中、小学生应对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负责检查和督导宽城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二)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组织协调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伤员的紧急医疗救援和灾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检查和督导营子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三)承德气象局:负责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提供火灾发生地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进行现场应急观测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十四)市城管局:负责城管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所辖地段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负责检查和督导双桥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五)市文物局:负责文物系统职工及游客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避暑山庄和外庙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障山庄和外庙森林草原安全。
(十六)市旅游局:指导全市旅游景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对游客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把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宣传标志纳入旅游景区建设内容,落实省政府规定,在门票上印制防火宣传内容并将门票收入的10%用于防火设施建设;配合森林草原防火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检查和督导双滦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七)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系统内开展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治理活动;协助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进行火灾损失评估工作;负责检查和督导平泉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八)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河道内施工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水源地的保障工作;负责检查和督导承德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十九)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林区草原区内工矿企业施工人员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大型矿山企业建立半专业扑火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进行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和扑火演练;负责检查和督导滦平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十)市商务局:负责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保障;负责检查和督导高新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十一)河北省承德无线电管理局: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无线电频率和电磁环境保障;协助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无线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落实免收森林草原防火专用电台无线电通信频率占用费、检测费和证照费用等政策。
(二十二)承德供电公司:负责本系统职工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内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和林木挂碰打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电力保障工作。
(二十三)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协调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在高火险期及重要时段,发布政府防火命令、封山公告,每天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字幕和公益广告、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
(二十四)承德日报社:负责协调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在高火险期及重要时段,发布政府防火命令、封山公告,每天刊登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稿件和公益广告、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
(二十五) 承德铁路车务段:负责本系统职工和列车乘客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铁路两侧控制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协助森林公安机关侦破由列车弃渣或旅客弃火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二十六)承德移动分公司: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的移动电话通信保障工作。
(二十七)中国网络联合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和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工作和报警专用电话的通信保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的有线通信保障和信息传递工作。
(二十八)团市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志愿者活动;开展对团员、青年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动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十九)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工作;会同森林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侦破火灾案件。
(三十)市消防支队:负责消防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分队的建设与管理、扑火技能和扑火安全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的水源补给保障工作;及时将接收到的森林草原火情信息报告主管部门。
(三十一)市林业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实施森林消防监督,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预防扑救预案;组织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检查落实全市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督促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检查全市各级各类扑火队伍的值班备勤和训练;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应急方案,协助指挥长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负责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火场面积测量及火灾损失评估;进行火灾统计上报,建立火灾档案;组织协调全市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
(三十二)市农牧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草原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草原火灾预防工作,开展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制定草原防火预防扑救预案;组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田间可燃物清理,控制野外用火,组织草原防火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推广草原防火先进技术,培训草原防火专业人员;检查落实全市草原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督促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应急方案,协助指挥长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草原火灾;负责调查处理草原火灾案件、火灾面积测量及损失评估;进行火灾统计上报,建立火灾档案;组织协调全市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负责检查和督导围场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2013年9月23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260份)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