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段大旭、马国臣)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体现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理念,对选择拍卖案件拍卖机构面向市场,整体推出,确定每周四14时,在中院拍卖大厅进行抽签随机摇号,接受评估、拍卖公司及当事人的互相监督和法院纪检部门的监督,避免办私案、人情案。
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为了规范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提高司法鉴定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拍卖案件拍卖机构直接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其它的相关事宜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强化作风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与评估、拍卖公司的沟通与联系,为评估、拍卖公司提供“阳光下”的便捷的场地,同时完善评估、拍卖流程与机制,争取理解与支持。二是强化监督意识。制定《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评估、拍卖办法》,规定每周四14时通知全市所有评估、拍卖公司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现场抽签,随机进行摇号,接受所有评估、拍卖的监督。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按照提高“五个能力”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上都得到体现。四是加强公平意识。各基层法院注册法院诉讼资产网后,由中院统一组织网上摇号,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探索网上拍卖模式,将评估拍卖工作推向市场。
编辑 李兴安 刘宏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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