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3-02661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2013〕2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6日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方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规范建设、科学监管,分级负责、稳步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起预防为主、全程覆盖、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使我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
(一)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市、县区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部门之间职责划分和协调配合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全过程、无缝隙的监管格局。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配套政策基本健全。制定一系列符合承德实际、适应食品产业发展需要、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地方特色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逐步完善。
(三)基层基础逐步强化。市、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全面完成装备配备标准化,风险监测、评估、追溯和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全覆盖,监管力量和群众性队伍有效整合,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
(四)检测能力大幅提升。科学布局检验机构,形成以市检验机构为龙头、县区检验机构为基础、基层快速检测点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五)风险管控不断加强。构建由县区逐步延伸至社区、乡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各县区。监测点及监测样本量、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流行病学调查和资料汇总单位逐步增加。优质农产品主要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
(六)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显著提高。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公众和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建设政策保障、综合协调、全程控制、监测评估、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科技支撑、道德诚信和宣教培训9个体系。
(一)政策保障体系。健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食品新兴业态、法律法规未明确监管责任主体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系统具体管理办法。及时清理、修订与国家和省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监管制度,研究解决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综合协调体系。市、县区政府全部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联合执法队伍和公安机关食品安全保卫分支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强化保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探索覆盖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消费等环节的综合执法模式,消除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建立日常协调、信息通报、隐患排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案件查办、舆情应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
(三)全程控制体系。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提高各环节监管能力。严格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控制,发展生态农业,严格控制禁限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工作,全市优势农产品主产区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基本实现标准化,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的60%以上。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和食品防护计划,加强食品生产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防控和处置,完善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监测系统。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强化对流通环节食品入市、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质量管理电子监控系统。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积极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快建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筛查模式,强化加工制作的过程控制。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理。优化生猪定点屠宰布局,对定点屠宰企业关键生产环节开展实时监控,促进屠宰企业规范化生产。加强对牛、羊、鸡等重点畜禽屠宰的监管。进一步健全源头备案、过程监督和产品抽检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严格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准入管理。制定各环节监督检查操作规范,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作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实施过程监管的主要内容,细化监督检查要求。完善食品退市、召回制度,加强对问题食品处理过程的监督。建设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回收处理机构,全面落实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处理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流向合法。统筹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四)监测评估体系。整合监测资源,建设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有计划地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共享。改善监测机构硬件条件,提升风险监测、排查、识别和预警能力。加强对监测数据的评价分析,重点强化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分析,提高发现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推动监测与监管的联动衔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在综合分析研判监管执法和风险监测、评估、交流等信息基础上,分层次、多渠道开展风险预警。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和数据,提出风险预警建议。
(五)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建立食品检验信息共享平台。统筹、强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重点解决检不出、检得慢等问题。市级基本具备按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开展检验的能力,能够对全市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质量安全项目进行实验室检验和快检。各县区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和现场定性速测能力。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加快提高自身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将食品抽样检验内容纳入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加大对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食品和原粮、米、面、油、肉、蛋、蔬菜、乳品、果品、水产品等大宗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快配备紧缺、特需、先进、高效的仪器设施和执法一线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快速抽检的针对性和检测效率。
(六)应急处置体系。各级各部门在《承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体框架下,分级分部门分类别编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预案规定的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紧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决策、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预警信息发布等系统,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队伍为专业力量,以协管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体系。健全各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准确核查、科学研判,积极应对、稳妥处置。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网络建设,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
(七)科技支撑体系。整合科技资源,促进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的开发、共享和高效利用。加大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逐步建成结构合理、专业齐备、业务精通的食品安全检验技术人才梯队。广泛推广现场快速检测、电子监管、食品溯源、远程实时监控等科技手段,充实基层监管技术装备。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科技数据库,收录食品安全基础数据和科研成果,实现食品安全科研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推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
(八)道德诚信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验票、出厂检验、购销台账、食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督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专职人员及关键岗位的责任。全面建立并动态更新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体系评价工作。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所有食品经营者和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用档案实现电子化。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引导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食品行业管理、规范和服务机制。加强对协会成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实行优质安全服务承诺,提升诚信道德素质。推进食品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九)宣教培训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宣传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健全远程网络教育平台,定期开展对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负责人、监管执法人员、检验检测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轮训,加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充分调动食品企业、监管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积极性,市、县区政府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受理中心和专项奖励资金。加强有奖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认真调查、核实、研判和处理食品安全焦点、热点问题和舆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
四、重点项目
实施农产品绿色提升计划支撑平台、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平台、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6个项目。
(一)农产品绿色提升计划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依托省、市、县区三级农业信息网络系统,建立集准入备案、生产管理、质量控制、溯源追踪、协同监察、统计分析等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处理平台,构建从生产基地、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监管体系。市级重点实施系统平台推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中心;县区重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经过努力,形成省、市、县区、标准化基地(批发市场)三级四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实现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可追溯,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避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项目。严格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大力推进市、县区、乡镇三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为各级监管执法部门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通信设备和监管业务用车等。特别要加强县级监管队伍快检设备配备,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稀缺检测试剂、急救药品等食品安全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调拨与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及时供应。
(三)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平台建设项目。加强市、县区政府食品安全举报中心数字化建设,强化有奖举报案件办理质量考核,建立分工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协作、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机制,打造智能、安全、高效的有奖举报受理平台。到十二五末,建立起以省食品安全举报中心为主导、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分中心为依托、县区举报中心为基础的三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数字化网络,形成集接诉、受理、处置、督办、反馈为一体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体系。
(四)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建设项目。依托省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加快建设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省、市、县区三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息查询、信息发布、辅助执法、风险交流等功能。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设计信息平台,由同级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建设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信息平台。各级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环保、农牧、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粮食、林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主系统功能要求建设子系统,逐步实现与国家和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主系统的有效对接,并延伸到信息使用终端。
(五)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项目。按照属地监管、科学划片、全面覆盖、定岗定责、责权统一的原则和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岗、以岗定责的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以乡村和社区为责任单元,精细划分监管网格,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对象分层分类监管,科学配置监管力量。详细绘制监管辖区平面图、监管对象分布平面图、网格责任分级图、动态监管情况记录图等网格化监管分布示意图,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在网格分布示意图中实名标注。逐步建立健全网格监管责任人培训、考核和奖惩、日常巡查、信息采集与管理、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处理等工作制度,为网格化监管提供制度保证。
(六)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按照提高现有、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积极探索食品检验资源优化整合的有效模式,实现制定检测计划、明确检测项目、核发检测经费、使用检测设备、发布检测结果的统一。由同级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牵头,相关监管部门协同,充分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食品检测综合网络,促进食品检测资源和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共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领导,统筹兼顾,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推动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监管体系建设资金和经费投入,特别要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倾斜。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指导衔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加强政府、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的有效衔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开展动态跟踪,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作出调整,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考核评估。将规划落实情况列入对县区、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6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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