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促进全民创业
2013-10-09   10时06分 浏览次数: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首期出资可为零

    本网讯 (记者管陈子)日前,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我市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设立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公司,首期出资可以为零。

    据了解,相关文件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放宽了条件,包括:放宽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范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范围由原来的50万元以下扩大到了300万元以下,设立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首期出资可以为零;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到字号和行业之后;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允许“一址多照”;放宽出资方式,允许以可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商标权、林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放宽个体工商户免于登记的范围,对个人从事无固定门店的便民修配行业、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利用自有住房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在农村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流动商贩,免予办理营业执照等。

    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审核合一”范围,对企业名称核准、住所变更、备案登记、补发营业执照等登记事项全部实行“审核合一”,由窗口受理人员直接核准发照。全面实施远程核名,将冠“河北”企业名称的受理和初审权限全部下放到市、县(市、区)工商局,申请人可直接到所在市、县(市、区)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全面实行网上年检,企业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申报、修改和通过预审。实行企业主体资格延续制度,对一年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暂不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 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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