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13-0686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我市开展城乡居保进行基金专项检查
2013-10-29   10时37分 浏览次数:

我市开展城乡居保进行基金专项检查

近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组织全市经办机构进行了基金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市级普遍检查以及县区自查的方法进行。按照基金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重点制度建设、人员参保、财务管理、支付发放经办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区经办机构结合实际均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内控、信息披露制度,做到了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八县三区和开发区分别在规定的县区所在邮储银行、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定期将收入户转存财政专户并转存定期。

各县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督促保费征缴,确保了征缴任务的完成。各县区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资金,在中央直补资金到位前先行垫付,按时将养老金发到城乡居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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