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13-06731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为公务员增加了补充医疗保障
为了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廉洁稳定,保证政府的高效运行,不降低公务员生活水平,尤其是不使公务员因病致贫、返贫,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经过全县107个行政单位统计申报,审核批准了在职国家公务员2008人,退休国家公务员769人,共计2777人。以上人员符合《丰宁满族自治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规定,从2013年10月1日后开始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大大降低了公务员患者的医疗负担,也是政府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体现,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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