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 路口遇持续闪烁黄灯确认安全后可直接通过
2013-01-07   07时31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马思稳)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已实施6天,对闯红灯、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行为进行更严格处罚,得到人们普遍拥护。不过,其中关于“抢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发争论,如何界定“闯黄灯”成为广大驾驶人最关心的问题。6日下午,记者在市区进行了走访。

    1月6日下午,在行政中心十字路口,一辆汽车自南向北行驶,在将要穿过路口时,黄灯亮起,但车已超过停车线1米多,虽然已经急刹车,但惯性仍然让车身越过了停车线。担心扣6分,停在线外的车主试图将车倒回线内,但后车已在线内占位,无法回头的车主只好尴尬地停在线外。车主很纠结。这样算不算闯黄灯?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关心的闯黄灯做出了解释。

    以下3种情况不视为闯黄灯:黄灯亮起时,在停止线内,刹车停住不属于闯黄灯;黄灯亮起时,车身压住或越过停止线,但只要停住车,就不视为闯黄灯;黄灯亮起时,车身任何部位已越线可直接通过。以下两种情况视为闯黄灯:黄灯亮起时,车身未过线或压线继续行驶的,从停止线内加速通过的,均视为闯黄灯。针对市区部分路口设置的持续闪烁的黄灯,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这是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设置的闪光警告信号灯,车辆、行人通过时请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可通过,这不属于“闯黄灯”。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黄灯原本是对司机以警示、对交通以缓冲。之所以做出如今的规定,是因为近年来在黄灯时区内发生了不少交通事故,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甚至使原本是警示灯的黄灯变成了“加速预告灯”。不闯黄灯可以有效降低“咬尾”现象,例如,东西向行驶的车辆如果闯黄灯行驶,那么很有可能与南北向放行的车辆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交规的制定不能仅仅考虑到机动车驾驶员,要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安全。广大驾驶人应养成文明规范的驾驶习惯,驾车时应系安全带,遇路口或斑马线应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共同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记者还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市区的交通信号灯都采用黄灯前有3秒的绿灯闪烁的形式,驾驶人可以提前预知,及时刹车减速。我市某驾校的教练告诉记者,在学习驾驶的时候,教练都会告诉学员,遇到路口和斑马线,无论有无信号灯、车辆、行人等都应减速,这样的驾驶习惯应该是从开车的第一天就开始养成的。

    编辑 马利华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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