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冯翠昕,通讯员梁仕成)“摔破一只茶杯赔偿20元,弄脏一条浴巾赔偿80元……”入住宾馆、酒店的消费者损坏客房物品常常遭遇这种高价赔偿现象被叫停。市工商局日前做出部署,决定7月份在全市开展整治宾馆酒店业“物品损坏高价赔偿”专项行动,坚决打破多年来由宾馆酒店业单方面规定客房物品损坏赔偿标准的“潜规则”。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市工商、旅游等部门接到的针对宾馆酒店业“物品损坏高价赔偿”的投诉举报数量又呈逐渐增多之势。调查显示,市场售价几元、十几元的商品,在宾馆、酒店自定的客房物品损坏赔偿标准中往往身价倍增,价格成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入住的消费者一旦损坏客房物品,必须按照宾馆、酒店这些自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调查还显示,大多数消费者碰到赔偿事宜,都选择息事宁人,特别是外地消费者不愿节外生枝,耽误自己的行程,大都宁可赔钱了事。消费者的这种“怕麻烦”心理,纵容了宾馆、酒店的“咄咄逼人”。此外,消费者入住酒店时都交纳了押金,发生纠纷时也处于弱势地位。
就宾馆酒店业这种高价索赔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市工商局认为,宾馆酒店业经营者利用自己提供服务的优势和消费者对其服务的依赖, 以店堂告示、物品损坏赔偿单、服务指南、住客须知等方式单方规定高于市场价的赔偿费用,获得不当的经济利益,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应依法进行处罚。
在此次整治宾馆酒店业“物品损坏高价赔偿”专项行动中,工商机关将在宾馆酒店业经营场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编辑:李兴安 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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