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2-095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2〕6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的意见
2012-07-04   11时11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入推进质量兴省和名牌战略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在全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质量关系一个地区的发展、和谐与稳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多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质量工作不断加强,企业质量意识、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涌现了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但有的县区在处理质量与速度、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发展的关系时,质量第一、以质取胜、品牌拉动意识不强,促进质量提升措施和体系不健全;一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计量体系和检测体系等基础建设严重缺失与滞后,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有量无牌,有牌无量现象十分突出;部门联动创建品牌机制不健全。

在全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提升产业竞争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招商引资洼地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引导扩大消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质量兴市、品牌立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大力提升质量水平,争创承德品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冀政〔2010〕57号)和《河北省深入推进质量兴省和名牌战略实施方案》(冀政办函〔2012〕28号),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基本方针,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质量工作运行机制。坚持以质取胜,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自主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努力形成一批综合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和市场占有率、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名优产品争创驰名商标,打造承德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不断提高承德经济的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2015年,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效益明显提升。培育45项河北省名牌产品,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项,培育5件中国驰名商标和70件河北省著名商标。

(一)制造业产品质量。重点产业主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85%以上,重点产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达到85%以上,产业集聚区内企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出口产品商检批次合格率达到99%;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钒钛钢铁制品、装备制造、精密仪表产业主导产品的优等品率达到45%以上,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标准,生物医药业按照“质量标准化,生产规范化,产品规模化”的要求,建立规范化生产基地,形成规模化生产,食品加工中小企业、小作坊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

(二)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规模种养殖比例,加快蔬菜、食用菌示范区建设,建立一批果品种植培育基地,发展一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25个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市基地蔬菜、畜禽、水产品和果品总体合格率达到100%。

(三)服务质量。立足打造国际旅游城市,加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力促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商贸、供电、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制(修)订8项服务业地方标准,引导有条件的服务企业积极开展质量体系认证,达到国际标准水平。围绕现代物流、休闲旅游、金融保险、住宿餐饮等行业,积极开展“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争创服务名牌”活动,培育15个省名牌服务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整顿不符合服务标准化规范的行业和单位,基本实现服务质量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促进全市总体服务质量水平的根本改进。

(四)工程质量。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实现建设工程重大结构质量安全零事故,开展争创鲁班奖活动。每年建设一批省优质奖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奖工程。重点工程质量从设计、施工到建筑材料使用,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各级政府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要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落实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规划,研究制定保障区域质量安全、推动区域质量水平提升的政策措施,努力为本地创造良好的质量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镇、质量兴企活动,要建立品牌良性争创工作机制,即争创一批、提升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加快提升区域质量水平。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发布区域质量安全状况和质量竞争力指数。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顿规范、引导培育,促进县区、乡镇、村特色产业的产品质量提升和健康发展。

(二)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要牢固树立“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担负起“质量兴市、品牌立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攻关活动,倡导推行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主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标准体系。以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各行业或区域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实施质量提升“双五百、双五十工程”。加强企业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和产品召回制度,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的科技攻关,加大对提高产品质量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重点产业、企业要逐步形成产学研检一体化链条机制。强化产品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申请相关领域产品认证,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和经济效益。强力推动服务业企业完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的各项标准和规范,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开展与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的“对标行动”,围绕产品质量、技术装备、产品研发、节能降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关键指标,确定标杆、查找差距、改进提升,逐步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快采标步伐,提高企业采标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辅之以相应的支持鼓励政策,重点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参与国家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帮助企业开展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指导企业开展产品检验方法等技术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提升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鼓励经济效益好、技术水平比较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步伐,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促进服务业规范化发展,与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相对接。

(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制定我市名牌产品“十二五”培育计划,围绕壮大我市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加大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力度,充分发挥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生产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积极引导、扶持优势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鼓励引导企业发挥名牌产品带动优势,实施规模扩张,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行业集团优势,增强产业竞争力。着重做好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大河北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培育和申报力度,努力推进全市自主品牌建设进程。积极引导农产品创品牌,加大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力度,加强对具有原产地域特征的产品开发和保护。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

(五)增强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围绕我市区域经济特点和培育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省级质检中心和质检站,根据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争取建立1-2个国家级、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建立钒钛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德),提高建设档次、建设标准。重点加大对市级检验检测机构的投入,提高县级技术机构计量、食品等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水平。围绕确保质量安全,着力提升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整合全市的检验检测资源,提高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和设备利用率。

(六)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为识别信息,以企业申请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材料为基础,采集充实企业有关信息、监管动态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奖励方面的良好信息等内容,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2012年对所有纳入行政认可管理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产品生产(制造)企业全部建档。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为基础,以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探索建立统一的质量诚信管理体系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网络平台。加强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库建设,逐步健全诚信评价和失信惩戒、守信褒扬机制,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大力营造诚信道德文化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监管有力的诚信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作用。积极培育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进一步完善行规行约,认真履行协会的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各行业企业的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监督、自我保护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公民的诚信和质量意识,畅通产品质量举报渠道,营造重质量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各级政府要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经费保障,按规定将食品抽检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切实加强各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基础建设和技术装备建设,改善监管条件和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各监管部门加大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管力度,建立严密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环节都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依规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在全市稳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产品质量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假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承德国际旅游名城形象。加强质量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演练。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落实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2月)。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初步建立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

(二)目标落实阶段(2013年1月-2015年6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照市政府《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工作措施,努力完成质量兴市、品牌立市工作目标。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组织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对工作情况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的实施,研究制定全市质量与名牌工作的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涉及质量与名牌培育争创工作的有关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职能,加强工作分析研究和组织协调,做好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对本地区质量工作负总责,健全相应领导机构,把质量与名牌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大力支持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查处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得纵容甚至包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代刑。要把质量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逐级签订年度质量工作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

(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市政府设立市政府质量奖;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 、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服务名牌企业、河北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物质奖励。政府采购和工程设计采购活动中应优先选用省级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产品,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采购和订购制度,并实行优质优价;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质量安全和质量提升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着现行管理体制,每年要列入一定数额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标准制订(修订)及推广实施等专项经费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经费。每年筛选一批质量攻关项目列入各级科研、技改项目计划,在资金、技术、装备引进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建立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科研专项,由市财政每年追加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预算,专项用于科技系统对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科研项目,实行对地方标准制定的补贴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市场前景好、信誉好的名优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对企业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三)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其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坚持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重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高标准、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要设立质量管理课程或专业,人力资源保障、质量管理部门要深入推进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在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和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上,配备质量工程师或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并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对每年在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市、县区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加强监管执法、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四)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全社会大力普及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及质量安全知识,进一步突出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强化行政执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打假治劣、扶优扶强,营造有利于名牌成长的外部环境。各部门要履行职责,相互配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禁品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从严从速查处。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充分利用“质量月”、“3·15”、“世界标准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大力宣传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弘扬先进典型,宣传名优产品,提升我市名牌优质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著)名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附:1.承德市“质量兴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承德市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3.承德市“质量兴镇”、“品牌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承德市“质量兴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承德市“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实施意见,切实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促进全市各乡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农副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提高,进一步提高乡镇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质量兴镇”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加快区域经济增长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注重运用质量与品牌,促进产业升级,逐年加大品牌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度,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坚持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促使区域质量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有显著提高。

二、主要目标

(一)产品质量

1.打造一批名牌、优质产品和驰名商标,培育在省内、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产品产业,争创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

2.杜绝辖区企业无标生产。

3.主要消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4.凡列入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的产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全部通过国家审查或认证,产品质量稳定。

5.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断提高质量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提高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能力,逐步做大做强。

7.严禁制假售假行为在辖区内发生,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不发生重大质量违法案件。

8.杜绝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程质量

1.各类工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所有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实现建设工程重大结构质量安全零事故。

2.新建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监督覆盖率98%。

3.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受政府职能部门的质量监控,切应保证其一次成功验收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安全使用。

(三)服务质量

推动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现代物流、乡村旅游、金融、商贸、通讯、供电等主要服务行业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制定省级地方标准,建立和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服务企业,每年争创1-2个河北省服务名牌。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和节约型服务中心城市,以休闲旅游为龙头,精心组织高水平的市场推广、形象塑造活动,提升承德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百村千户万床”工程,培树一批特色乡村旅游品牌。服务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不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减少或杜绝服务质量投诉。

(四)农副产品质量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肉类、乳业、菌菜、果品、中药材五大优势农产品为重点,培植发展一批蔬菜、畜禽、果品、种养殖小区或基地,扩大国家和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数量与规模。

2.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监督管理体系,使农业产品质量、农资产品质量和农业环境质量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主要农产品安全、卫生及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

3、大力培育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有机农产品和特色产品,打造承德农副产品质量品牌。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从源头抓质量,提升行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

 1.实施名牌战略。按照承德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品牌立市战略的总体部署,加大对中国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河北省名牌产品、河北省优质产品、河北省著名商标的培育和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包括到境外注册商标在内的各类品牌建设项目,扩大名牌产品的影响力。

 2.实施标准战略。引导企业增强标准化意识,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帮助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增强竞争力。

3.加强质量管理创新。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并在巩固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ISO900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优秀卓越管理体系模式,推广六西格玛等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争创河北省质量管理奖。

4.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着力整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无证无照黑窝点,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推动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

5.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围绕高效农业技术、品牌特色资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采用相关标准进行农产品生产,提高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逐步使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

6.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在生产流通环节有效预防和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造假事件。积极推进企业合法生产、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提高工程质量

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格各类建筑材料和辅助材料准入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增强乡镇服务业综合水平

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特别是现代物流、金融、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餐饮等领域的服务质量,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职责分工

(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落实、督促考核、信息统计以及质量管理工作。及时推广“质量兴镇”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宣传贯彻《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质量法律法规,开展质量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做好对中国名牌、河北省名牌、河北省优质产品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推行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全面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推广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法人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严把工商企业开办审查关,加强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河北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及商标侵权行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维护销售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文化、宣传单位要在评价质量、引导消费、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等方面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质量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事迹。开办质量专题栏目,对社会反响强烈的质量问题及时曝光,并跟踪报道。及时报道我市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引导优质消费。

(四)农牧、卫生、住建等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农资、医疗、药品质量,深入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农资、食品和药品的违法行为。深入宣传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

(五)科技、教育部门要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培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质量工作专业人才,组织实施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在引进项目和鉴定科研成果工作中,注重科学性、先进性、可靠性,抓好科教示范推广。

(六)旅游部门要在开展乡镇旅游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景区和服务设施等级评价制度。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质量兴镇”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质量兴镇”工作由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工商、安监、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科技、农业、建设、广电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质量兴镇”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宣传发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质量兴镇”活动,使全市上下进一步了解“质量兴镇”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和工作重点。要大力宣传“质量兴镇”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不断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三)试点乡镇召开活动动员大会,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我市质量兴镇重点试点单位平泉县平泉镇、双桥区大石庙镇、围场县四合永镇政府,要组织召开本地区开展质量兴镇动员大会,制定本地区质量兴镇的实施方案,全力做好我市质量兴镇的试点工作。

(四)强化社会质量监督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监督制度和质量抽查通报制度,逐步建立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完善标准、计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源头上狠抓质量安全。三是充分调动各类行业协会参与质量工作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走质量兴企之路。

(五)建立健全“质量兴镇”的考评机制

制定和完善质量责任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另发),把“质量兴镇”工作任务等责任分别落实到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并分解到位、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将“质量兴镇”工作纳入年度乡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在实施“质量兴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质量兴镇”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质量兴镇”工作顺利推进和持续开展。

 

全市“质量兴镇”试点单位

 

序号

县区

试点镇

1

双桥

水泉沟镇、●大石庙镇

2

双滦

滦河镇、双塔山镇

3

营子

寿王坟镇、马圈镇

4

承德县

六沟镇、甲山镇

5

兴隆

六道河镇

6

滦平

滦平镇、张百湾镇

7

平泉

●平泉镇、茅兰沟乡

8

隆化

张三营镇、蓝旗镇

9

宽城

龙须门镇、宽城镇

10

丰宁

凤山镇、大阁镇

11

围场

●四合永镇

注:标●号为我市重点试点镇

 

 

附件2

 

承德市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加快提高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和产品竞争力,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名优产品,发挥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产业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打造国际旅游城市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结构向高端优质转变为中心,以获中国驰名商标、河北省名牌产品、河北省著名商标和河北省优质产品的企业为基本范围,选择生产规模大、品牌信誉度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产品龙头企业作为品牌建设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引导,带动全市企业强化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竞争实力强、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促进重点产业快速提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带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名优品牌。到“十二五”末,力争新培育发展中国驰名商标1件;全市每年创建河北省名牌产品10项以上、河北省优质产品15项以上,争创河北省著名商标5件。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18%以上。到“十二五”末,品牌建设示范企业作用不断增强,培育出10-20项涉及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企业,成为承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三、工作重点

围绕我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产业布局和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工作目标,发挥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的作用。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中培育一批名优产品和品牌,促进企业的品牌建设和竞争力提升。

(一)围绕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实现工业倍增计划,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在仪器仪表、新型建材、清洁能源、风电设备、生物制药等先进制造业培育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带动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产品和支柱企业,提升我市制造业技术实力和产品附加值。

(二)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肉类、乳业、菌类、果品、中药材五大优势农产品为重点,着力在培植龙头、壮大规模、建立基地、培育品牌、带动农户上下功夫,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在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培育品牌建设示范企业,按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发展模式,创建农产品名牌,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三)围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以促进服务业产业化、标准化、社会化为目标,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休闲、教育文化、住宿餐饮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等产业培育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带动一批对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现代服务业品牌,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和节点型服务中心城市,以休闲旅游为龙头,以增强服务业集聚辐射为目标,以开放创新为手段,努力提升服务业档次和比重。精心组织高水平的市场推广、形象塑造活动,提升承德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树一批特色乡村旅游品牌,为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围绕提升企业的品牌竞争力,引导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加大检验检测资金、设备、人才投入,实施技术创新,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等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示范企业带动引导作用

围绕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在全市确定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效应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中型企业作为品牌建设示范企业,深入总结先进经验作法及时加以宣传推广全市品牌建设。2012年确定首批品牌建设示范企业11家,品牌建设重点扶持企业13家。

(二)组织开展企业“对标行动”

1.建立品牌建设示范联系机制,组织全市品牌建设示范企业与省内外先进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比对差距,扩大视野,增强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

2.组织品牌示范企业在技术装备、产品研发、节能降耗、市场开拓、人才队伍等方面,逐项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措施和目标,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不断改进与提高,创建名优品牌,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组织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在品牌建设、技术创新、市场营销、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研讨座谈、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为企业品牌建设出谋划策。

4.进行品牌建设培训工作。邀请品牌建设方面知名专家、教授、学者等,对示范企业及联系企业中的品牌和市场运营管理人员、决策层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品牌建设知识,提高运作能力。

(三)加强对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的支持

1.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对被确定为“品牌示范企业”和联系培育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在项目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倾斜,在质量管理、境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

2.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对品牌建设示范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中国名牌、省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河北省著名商标企业,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等政策支持。设立市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在承德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行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3.鼓励、引导企业改进技术、优化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制定和完善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业化的扶持政策,鼓励知识产权的转让和先进技术的推广,不断提高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占有率和发明专利比例。

(四)加大名牌培育力度

1.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我市名牌产品“十二五”培育计划,围绕壮大我市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工作。

2.引导、扶持优势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积极向国家、省推荐,使其成为中国名牌和河北省名牌产品,积极争创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扩大我市名优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加快完善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评价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做到争创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

3.着力加强注册商标的培育发展与保护,加大河北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培育和申报力度,推进自主品牌建设。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加大媒体和社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工作,宣传示范企业创建品牌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重视品牌建设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质量月”、“3·15”等活动,借助有影响的论坛、会展、洽谈等形式,搭建承德名优品牌的展示平台,提升承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加大自主品牌保护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假冒名优品牌、商标和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监管部门与名优品牌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打假工作平台为名优品牌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3.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各种评比、命名、表彰,严肃查处乱评比、乱命名、乱表彰现象,为品牌培育和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4.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在推进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的作用,组织开展自主品牌推广、信息咨询、人才培训、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品牌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品牌建设“示范工程”运行情况的协调调度、跟踪落实和督促检查,组织指导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支持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的具体工作措施和阶段目标,切实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合力推进、确保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积极组织本地开展品牌建设示范活动,建立工作机制,推出县级示范企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切实加强对本地品牌建设示范活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结合、整体推进、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各示范企业、重点联系企业进一步增强对品牌建设示范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建立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表,确保取得成效。

市品牌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示范企业及重点联系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承德市品牌建设“示范工程”

2012年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1

制定《承德市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推出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和重点扶持企业24家。

市质监局

6月底前

2

建立品牌建设示范联系机制。组织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对口帮扶本行业列入省名牌培育计划的2-3家企业,建立联系名册,组织对口联系。

市质监局

6月底前

3

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组织示范企业与对口联系企业开展对标,在技术装备、产品研发、节能降耗、市场开拓、人才队伍等方面,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实现赶超。适时对“对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典型进行表彰和宣传。

市发改委

2012年8月-2013年8月底

4

开展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工作,宣传示范企业创建品牌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重视品牌建设的社会氛围。

市质监局

2012年8月-2013年8月底

序号

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5

召开品牌建设示范座谈会。组织部门负责人、专学者、示范企业负责人参加,研究探讨品牌建设。

市质监局

9月份

6

组织开展品牌建设培训工作。配合省局开展一次对示范企业决策层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市质监局

9月份

7

开展商标知识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商标意识。

市工商局

9月底前

8

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现场会,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市质监局

8月底前

9

开展“专家企业行”活动。组织技术、质量、品牌专家赴示范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开展讲座培训、咨询服务。

市质监局

9月底前

10

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市工商局

9月底前

11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名牌。

市质监局

7月底前

12

开展“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论坛,邀请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开展讲座,就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内容与我市企业进行研究探讨。

市科技局

9月底前

13

组织开展品牌建设培训工作。开展一次对企业品牌和市场运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市质监局

 

 

9月底前

 

 

序号

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14

组织赴省外学习交流活动。组织我市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到省外名牌企业开展对口学习交流,学习借鉴外省、市品牌建设先进企业的成功经验,开阔品牌建设的思路。

市质监局

9月底前

15

组织我市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参加工信部等部门联合举办的第十七届质量高层论坛。

市发改委

9月底前

16

制定我市名牌产品“十二五”培育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工作。

市质监局

10月底前

17

培育10项以上省名牌产品、15项以上优质产品。

市质监局

12月底前

18

向国家推荐1件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争创河北省著名商标6件。

市工商局

12月底前

19

大力培育扶持地理标志商标,推动相关行业协会的建立,指导各县至少培育、扶持申报1件地理标志商标。

市工商局

12月底前

20

对被确定为“示范工程”的企业,在质量管理、境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

 

市科技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发改委

市文物局

市农牧局

2012年8月-2013年8月底

序号

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21

制定和完善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业化的扶持政策,鼓励知识产权的转让和先进技术的推广,不断提高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占有率和发明专利比例。

市科技局

2012年8月-2013年8月底

22

组织对各县、有关示范企业“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科技局

市文物局

市农牧局

2013年8月底前

 

 

 

 

 

 

 

 

 

 

 

附件3

承德市“质量兴镇”“品牌建设示范工程”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贾玉英       副市长

        丁万明       副市长

副组长:信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俊宽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市农委主任

 员:王冰松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继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袁树森       市农委调研员

刘爱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德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凤义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杜振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建国       市建设局副局长

范有毅       市交通局调研员

王德林       市农牧局副局长

瑞成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唐建华       市环保局调研员

任树怀       市统计局副局长

        市药监局调研员

修浚峰       市旅游局副局长

纪正忠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

           市文物局副局长

刘志慧       市工信局副调研员

杜文富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瑞林       市工经联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冰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印发    质量兴市    品牌立市    意见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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