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12-1022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承人社〔2010〕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03-31   15时54分 浏览次数:

承人社〔20104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各学校近期要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对校园治安,消防安全、饮食卫生、疾病防控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加以解决。各学校中凡涉及学生学籍、考试、学校学术交流、学生校内外活动以及住宿、餐饮等行政、教学、后勤服务工作,都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各学校要加强与当地综治办、公安、司法、文化、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的联系,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按规定整顿规范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酒店等场所,切实解决好危及广大师生安全的交通、治安等问题。

三、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学生的心理,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分析、判断和应对社会各类问题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寒假即将来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寒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校外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等安全常识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不要参与危险性较大的活动。严禁任何学校在假期组织集体性活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责任追究。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尽快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应对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即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切实将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对不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安全措施不落实,出现

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管理 通知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 年1 月5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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