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5/2012-0999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近日,市环保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北省2010—2011年度文明单位,这是我局首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荣誉是对我局近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我局文明创建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多年来,我局在连续5次十年获得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把持续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作为拉动环保事业跨越性发展的重大举措,发挥了领导班子火车头的带动作用,构建出一套完善的长效化运行机制,不断建设一流软硬件办公环境来树文明单位先进形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全局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勤廉行政、求真务实,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