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0/2012-0278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2012-11-29   16时38分 浏览次数: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
.《婚姻登记条例》。

二、办理机构

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三、办理电话

双桥区: 2186393

双滦区: 4044151

营子区: 5019967

承德县: 3011815

兴隆县: 5058187

平泉县: 6082516

宽城县: 6634490

滦平县: 8589523

隆化县: 7063727

围场县: 7514830

丰宁县: 8018210

四、办理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

六、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均无配偶;
4.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七、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
身份证;
3.双方共同提交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八、办理程序

(一)、受理
1.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
1.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