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2-1004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1〕18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承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2-01-16   11时03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十二届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承德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为贯彻落实《承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全面推进我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为保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原则
(一)以县为主,区域推进。遵循教育规律,科学谋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政府责任,突出资源配置,实行城乡统筹,坚持区域推进。立足实际,制定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各类工程和项目的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以农村、贫困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为重点,落实优惠倾斜政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整体优化。
(三)完善机制,强化督查。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等均衡配置的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区政府干部考核体系。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市11个县区于2012年底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2016年底,11个县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具体年度规划目标分别是:2013年,双滦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4年,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2015年,双桥区、平泉县、滦平县;2016年,兴隆县、隆化县。
(二)具体标准
实现初步均衡的标准为:县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和资源配置满足实际需要并落实到位;生均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统筹考虑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趋势和学生就学需求,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基本完成农村学区建设工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序推进。城市区基本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择校现象逐步消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校长、教师校际交流效果明显,农村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到位,各学校都能开齐开足课程,办学行为达标规范。
实现基本均衡的标准为:县级政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健全稳定持久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学生就学需求;按省定目标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农村学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区基本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全面落实,办学行为规范有序,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四、主要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普及程度
1.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各县区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动状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对中小学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学区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校园建设工程为依托,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重点对标准化中小学的后勤和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改善,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县域范围内的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园校舍、运动场地、安全卫生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和寄宿设施等全部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和城乡之间无明显差异,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均应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2.提高教学设施装备水平。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进程,建设覆盖全市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高标准完成城域网建设,标准化中小学全部建成校园网,实现班班多媒体;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力度,重点提升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及各种功能教室的装备水平,推进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所有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各专用教室达到国家配备标准。
3.加大城镇学校建设力度。加大力度新建一批城区中小学。各县区要把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在进行旧城改造和城镇新区建设时预留学校建设用地,做到中小学校与城镇新区开发、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认真解决城市和县城学位紧缺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15年底全市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4.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2015年,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巩固率达到94%;2020年,小学巩固率达到99%,初中巩固率达到97%;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95%;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体,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二)加强队伍建设,均衡师资配置
1.科学合理配置教师。按照省定中小学编制标准,配齐各学科合格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和达到岗位学历要求,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岗位合格学历,其中高一级学历教师比例分别达到85%和70%。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空出教师编制要及时予以补充,建立教师补充机制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制度。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调整教师编制要对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给予倾斜。
2.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市级教师培训中心和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健全市、县区、学区、学校四级教师培训网络,统筹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拓宽培训渠道,严格培训管理,落实培训经费,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名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工程,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设立名师工作室等多种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型校长。各级政府要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到2015年,教师培训经费达到人均500元,以后逐年有所增长。
3.完善教师和校长交流机制。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改革和完善选拔任用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积极实施教师和校长轮岗交流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县级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制度。逐步建立教师和校长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正常性轮岗交流制度,做到同一县域内教师统一调配、定期交流、统一待遇。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和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三)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发展环境
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必须切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坚决治理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补课和乱收费行为。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并落实,形成良好校风、教风、班风和学风,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健康向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2.完善就近入学制度。教育部门要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网,按照公开透明、全面覆盖、相对稳定的原则,全面实行就近免试入学。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继续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重点班,不得擅设实验班。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
(四)关注特殊群体,保障教育公平
1.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各地要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大力扶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多种形式解决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努力解决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2.保障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国家规定,每个县要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人员,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
(五)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高质量
1.深化课程改革。所有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推进素质教育。探索义务教育质量监控的办法和手段,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价,要从侧重学生升学率、优秀率和文化考核向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转变,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对学习困难学生要采取各种措施给予更多的帮助。完善小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3.加强学校管理。以学校文化建设为平台,加强学校内部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注重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工作,调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丰富学校发展内涵,切实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引领全市中小学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基本均衡;各学校都能有效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课程、综合实践课程特色鲜明。学习困难、行为偏差学生得到有效帮扶。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动员、统筹协调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重要法定职责,组织教育、财政、发改、人社、住建、国土、新闻出版、公安、司法等部门,围绕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在经费保障、师资配备、学校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创造条件。
(二)加大投入。各县区政府要落实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所需资金。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学装备及正常运转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统一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薄弱学校建设。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费应优先保证中小学校建设的需要。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调控预算外义务教育经费。税务部门要足额征收城镇教育费附加。财政部门要设立城镇教育费附加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城市教育费附加优先用于城镇薄弱学校改造。
(三)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督和问责制度,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内容;建立反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监测体系,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适时进行分析评估,定期检查、督导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力或未按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和资源、举办重点校和重点班、发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承德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承德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风楼 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 宋立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建国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高俊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史彦莉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海健 市综治办主任
丁 然 市教育局局长
张树民 市财政局局长
吴清海 市发改委主任
梁士杰 市规划局局长
周济民 市人社局局长
王利华 市编办常务副主任
朱凤惠 市住建局局长
朱守仓 市卫生局局长
蔡 青 市城管局局长
姜 昆 市工商局局长
周 源 市司法局局长
朱锋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邢书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振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丁然同志兼任。


















主题词: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意见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9日印
(共印110份)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