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
2011-06-10   10时38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袁雪梅 通讯员经建)截至5月31日,我市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圆满结束,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发放补贴资金13548.9万元,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司机等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给予了补贴,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已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补贴资金已于3月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据了解,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象是截至2010年12月31日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补贴前的水平,即汽油高于4400元/吨、柴油高于3870元/吨时,国家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低于上述价格水平时,国家停止油价补贴。国家启动油价补贴机制后,油价补贴随成品油价格的浮动而调整。当成品油价格上涨时,增加补贴;当成品油价格下跌时,减少补贴。

    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上涨,我市这次发放的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是近几年来补贴额度最大,补贴标准最高的一次,对出租车司机的补贴标准达到单车12046元。

责任编辑 王妍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