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加强市直出差会议定点管理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2011-05-03   15时23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政法科)为落实好中央、省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过快增长,防止铺张浪费,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精神,市财政局强力推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和接待定点管理。在已实行出差定点住宿基础上,从2011年起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定点办会、定点接待,努力压缩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出差定点住宿。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原则上要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对超标部分和无有效住宿费发票的以及当天能够往返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和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其住宿费在出差地所隶属设区市(地、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办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应充分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对确需集中召开的会议,应尽量使用单位内部的会议室(包括行政中心会议室)、宾馆、招待所;内部宾馆、招待所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必须根据会议规模到市直机关大型会议或中小型会议定点饭店召开。

    定点接待。凡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我市出差,需我市相应的接待部门联系住宿的,均必须到市区内的出差定点饭店安排住宿接待;凡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到我市召开会议,需我市相应的接待部门联系承办宾馆(饭店)的,都必须到市区内的会议定点饭店安排会议接待。

    加强部门内控管理。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严把财务审核关,本着“节约优先”的原则,确定协议价格最低的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定点饭店在接待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安排的出差接待和会议结算时,必须在发票报销凭证联及记账凭证联上加盖相应的定点饭店专用章,会议主办单位、接待单位要主动索要,凡未加盖定点饭店专用章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出差、会议及接待定点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召开会议和公务接待等申请财政经费补助的,凡未在定点饭店接待、开会或未按定点饭店协议价格结算的,未在发票报销凭证上加盖相应的定点饭店专用章的,市财政局一律不予核定经费补助,其会议费、接待费市财政局集中支付部门一律不予核销。

    加强对定点饭店的监督管理。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定点饭店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出差人员和会议、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及提供虚假发票等行为,应向市财政局投诉。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定点饭店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投诉,投诉电话:2256203.

    2011-2012年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信息查询。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信息查询,可登录承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chengde.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财政信息”→“政府采购”→“部门及县区信息”);全国各省市出差定点饭店的信息查询可登录“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网址为:www.hotel.gov.cn)。

责任编辑 王妍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