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人才家园建设
2011-05-18   10时38分 浏览次数:

    为了实施“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我市按照省加强人才家园建设、推进环首都经济圈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人才家园的建设实施,规范运行管理机制,努力在全市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而有力的智力保障。

    记者了解到,我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利用环首都区位优势,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重点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滦平县和兴隆县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人才家园,为高层次人才在承德创业提供住房和生活配套服务,柔性吸引人才来我市创业、工作、投资、居住和消费,间接带动产业转移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市人才家园建设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项目实施的各县依托政府投资建设公司,积极面向北京、天津招商引资,加强资金筹集、建设组织和运行管理,创新人才家园建设和管理模式。我市将人才家园建设与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区相结合,与加快城市化进程相结合,与调整产业结构和招商引资相结合,统筹推进,加快发展。项目选址将统筹城市发展并搞好与北京、天津规划的对接,充分考虑交通因素,尽量安排在重要交通节点、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区附近,做到周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产业基地建设与之衔接。

    以筑巢引凤为平台,围绕人才需求建设人才家园,吸引人才,推动信息交流和要素转移,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市人才家园工程拟建设总量6000套,每县不低于2000套,在201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规划设计以两室户型为主,合理设计多种户型,按照无处不精心、无处不精细、无处不精美、无处不精彩的“四精”标准搞好规划设计,建设一流居住社区。同时,人才家园住房加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全部进行精装修,设置充足的地下车位。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所有项目都要达到“省优”标准,大型项目要争取达到鲁班奖标准。

    我市规定,优先保障人才家园建设用地,对列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所需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涉及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县政府在下达的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或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研究土地综合利用,深挖建设用地潜力,结合老城区改造,统一考虑,综合配套,成片开发建设。

    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各级政府要给予项目建设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金融机构对项目贷款给予支持,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按3%的比例提取的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用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标准的人才家园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并严格规划设计审批。 (本报记者 于鸿)

责任编辑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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