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1-0478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1〕4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市级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的决定
2011-04-06   09时17分 浏览次数:

为促进农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型龙头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带动作用,根据《承德市科技型龙头企业认定办法》的规定,经各县区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考核,市政府决定,认定承德森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市级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

希望新认定的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工艺、产品的开发、升级,再创新成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和管理,继续提高企业的科技竞争力,为促进承德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承德市2010年度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承德市2010年度农业科技型

龙头企业名单

承德森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佳禾种业有限公司

承德魁仙食品有限公司

承德永丰种业有限公司

承德国润立德农牧有限公司

承德市双桥双凤绿色养鸡专业合作社

承德石创养殖有限公司

平泉县瀑河源食品有限公司

平泉县希才应用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平泉县三棵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润隆食品有限公司

主题词:科技 农业 龙头企业 决定

主送: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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