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在全市率先推行“3584”乡镇巡察制度
2011-04-24   23时03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李呈祥、刘长喜、孟庆华)为切实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升乡镇整体工作水平,兴隆县委本着“在探索中改进,在改进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在提高中推广”的思路,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以“3584”为核心内容的乡镇督导巡察工作,把发现存在问题、监督工作落实、提升工作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了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县委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立足实际制定了《兴隆县关于开展乡镇督导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巡察对象、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等。从县纪委、组织部、两办、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得力干部和业务人员组成两个督导巡察组,对六个乡镇首批开展督导巡察试点工作,围绕“发现问题、修正错误、推动落实、促进发展”目标,探索实行了“3584”工作机制。在工作原则上,巡察组实行不干预被巡察乡镇的正常工作、不承办案件和不处理具体问题、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的“三不”原则;在巡察内容上,重点督导巡察乡镇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政“一把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乡镇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农村社会稳定情况等五大内容;在工作程序上,严格遵循确定对象、巡察准备、宣传发动、实施巡察、分析评价、汇报反馈、整改落实、立卷归档等八个环节;在工作推进上,建立组织保障、流程规范、纪律约束和成果转化四项机制。同时,为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日常指导,制定了《督导巡察工作手册》,制定学习培训、工作例会、信息专报、请示报告等六项工作制度,突破了巡察制约瓶颈,确保了巡察工作规范开展。

    去年以来,县委巡察组深入到6个乡镇认真开展督导巡察工作,把听取汇报、座谈了解、问卷调查、实地察访等作为主要方式,针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业代表分别制定谈话提纲,围绕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各种座谈活动,实地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深入项目建设工地和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巡察。巡察组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在每个乡镇开展8-10天的督导巡察。每天召开碰头会,填写《督导巡察日志》,同时,面向乡(镇)村干部群众、企业代表发放《督导巡察调查问卷》,对巡察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将乡镇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形成针对性较强的巡察报告,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后,形成巡察整改意见。县委要求被巡察乡镇自收到巡察整改意见半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落实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标准、责任和时限。

    乡镇督导巡察工作的开展,使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实现了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的有机结合,推动了基层各项事业的发展。县委将督巡结果作为乡镇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的干部一律暂缓提拔。目前,督导巡察组全面掌握了被督巡单位的大量真实信息,共发现问题70个,提出整改意见60多条。被巡察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明确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的“四个明确”要求,深化整改落实,目前已纠正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决策不够民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不到位等问题30多个。建立巡察相关问题移交转办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农村低保发放不公正、不公开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跟进核查,取消不符合标准低保人员2000多人,同时制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使城乡低保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针对乡镇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监督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乡镇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加强了对乡镇各项工作的有效监督,而且大大鼓舞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士气,提升了机关工作效能。广大乡镇干部挂牌上岗,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到处是一片忙碌的景象。被巡察的六道河镇作为环首都绿色经济圈“两区七基地”建设的重点乡镇,北大青鸟3G产业园区、国际休闲体育公园、华盛顿印象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在该镇签约落户,镇党委、政府以高效服务积极做好项目各项承接工作;北营房镇积极做好群众地树征占、房屋拆迁等工作,确保御隆山庄生态旅游区、山楂制品生产贸易区、承大水泥等项目顺利推进。3月底,全县12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达243亿元。财政收入完成21624万元,同比增长88.88%,实现了首季“开门红”。

    编辑 关亦民 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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