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就“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1-04-21   01时04分 浏览次数:

 

  日前承德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就“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什么是“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

    答:承德市开展的“工会会员一日捐活动”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办字 2009 演101号)、《河北省总工会第三次联席会议纪要》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演36号)议定的“关于广泛组织开展救助困难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精神,结合承德实际情况,在征求市人社局医疗保险机构意见基础上,通过反复论证后确定开展的,它是之前开展的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深化和延伸,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这项活动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推动、相关部门配合、工会组织具体承办、工会会员自愿参加的以个人捐款为主,在工会会员间开展的一种互助互济活动。

    问:请问 “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有何重要意义?

    答:“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是工会组织落实科学发展观,协助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更好地服务职工,让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我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补充和进一步深化,是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营造互助互济的社会氛围,发扬光大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文化传统,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善举。它既是一项为党委分忧、为政府解难、为职工谋利、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又是工会组织凝聚职工、服务职工、惠及职工的一件好事、实事。

    问:“互助一日捐”活动与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在救助范围上的有什么不同?

    答:我市的“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比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救助范围更广,受益职工更多,真正突出了“广泛性和普惠性”的要求。在救助对象方面,一是对患病救助由以往的仅限于规定的十种大病调整为凡是住院治疗的捐款会员皆可享受“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二是除患病住院外,还将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捐款会员纳入救助对象。

    问:捐款范围、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凡本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会会员,依本人自愿并按规定捐出本人本年度一日的工资收入,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以团体形式参加“互助一日捐”活动。此项活动不单独接受个人捐款。捐款时间:从4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捐款结束后,原则上不再零星接受、办理捐款手续。

    问:救助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对符合下列情况的人员实施救助:1、因患疾病住院治疗和门诊特殊疾病的捐款会员;2、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捐款会员家庭。

    救助标准是:1、在救助期内,参加承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捐款会员,当年累计发生的住院费用,扣除各类医保机构报销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起付线的;未参加承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捐款会员,当年累计发生的住院费用总额,比照当年医疗保险机构报销比例进行扣除,个人负担部分超过起付线的,依照以下救助等级进行救助:

    (1)2500-30000元部分(含30000元)救助比例为25%;

    (2)30001-60000元部分(含60000元)救助比例为30% ;

    (3)60001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为35%,累计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2、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视财产损失情况给予适当救助。

    问:救助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答:在一个活动期限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捐款会员一般一年救助一次。 救助活动按期组织,每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2月31日24时止。期满,本期救助责任即告终止。

    问:我市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的运行模式是怎样的?

    答:根据省总的统一要求,我市采取“市级统筹、分级负责”的运行模式。所谓“分级负责”是指,以各县区总工会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单位,在市总的统一指导下,独立开展互助活动的组织、申请、核实、审批和建档等工作;各产业工会、直属工会资金管理、发放由市“互助一日捐”活动办公室统一承办。为确保互助一日捐活动开展的安全性,市总工会对募集资金全额的6%作为全市“互助一日捐”活动的大额救助和风险准备金。风险由各县区总工会和承钢工会自主控制。当个别单位救助资金出现缺口时,市总工会将启动风险准备金予以补充缺口,收到资金补充的单位要在下一个活动期内开始的一个月内返还市总工会。

    问:救助申报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包括申请、核实、审批和建档等程序。(一)医疗救助的申请。申请人首先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本人参加“互助一日捐”活动登记证、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保险部门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诊断建议书(特定病种)或转诊申请审批表,市帮扶中心需要的其它证明资料等)。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因自然灾害造成特殊困难的由本人困难申请,提供参加“互助一日捐”活动登记证、身份证、单位工会组织、居委会、公安部门和消防等主管部门相关的证明材料;(二)医疗救助的核实。基层工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证明和调查报告,填写《承德市“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工会隶属关系上报上一级工会组织;(三)医疗救助的审批。市本级、各县(区)总工会、承钢工会对基层上报的《承德市“工会会员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及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结果要在5-7个工作日及时告知;(四)医疗救助的建档。对已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市本级、各县(区)总工会、承钢工会要及时将救助会员的上报资料、救助情况进行整理、登记、建档并保存(救助的特困职工要及时将救助信息录入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

    编辑 关亦民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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