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确保人民防空重点建设项目等资金需要,进一步推动我省人民防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于 2011年 2月 12日 下发了冀财综【2011】13号文件,《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使用费免缴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和再就业资金的通知》,决定免除各级人防部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使用费上缴的重点建设项目资本金和再就业资金,免缴的两金用于保障人防指挥通信建设、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人民防空体系能力。收到此文后,承德市人防办财务科迅速的传达并转发给下属县区各级人防部门,确保做好免缴两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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