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2221”单位履行节能减排目标承诺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1-03-07   22时31分 浏览次数:



(2011年2月21日在承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按照会议要求,我代表市政府就全市2个重点县区、2个重点行业、20个重点乡镇、20家重点企业和100家重点矿山企业(以下简称“22221”单位)节能减排目标承诺履行情况向大会做一简要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市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作为事关全局的首要工作和必须保证完成的政治任务,予以强力推进。初步测算,“十一五”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比2005年削减16%和16.5%,如期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22221”单位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10年底,我市“22221”环境整治工程项目296项全部按计划完成,其中节能工程23项,减排工程27项,淘汰落后产能246项,共实现节能量62.47万吨标准煤,削减化学需氧量1.06万吨,削减二氧化硫5.52万吨,分别占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24%、42%和78%,为全市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2个重点县区:节能方面:2008、2009、2010年宽城县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6.76%、6.03%和5.5%,均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1%,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双滦区由于近几年承钢、滦电、热电三家企业的扩能,带动全区能耗大幅增加,且由于目前省政府考核市政府和考核企业节能目标的口径不同,三家企业在“十一五”各年度均完成了自身的节能目标,通过了省级考核,按照市政府初步意见,在对双滦区节能目标考核时,剔除承钢、滦电和热电三家企业,这样双滦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2.7%,超额完成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减排方面:两个重点县区共涉及结构减排项目16项、工程减排项目5项,占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减排任务的5%和2%。目前,16项结构减排项目和5项工程减排项目已全部完成,县城区大气和水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0年,宽城县县城二级以上天数为311天,较2009年增加6天,较2008年增加66天;双滦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于2010年5月30日开始运行,所得数据尚不能作为评判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两县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厂于2009年全部建成投运,出台了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并予以实施。城区实行集中供热改造,宽城县和双滦区集中供热率分别达到91%和100%。两个县区辖区内新、改、扩建项目均按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及核准、备案有关程序,双滦区未发现违规建设项目,宽城县及时对辖区内5项违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了查处。

    ——20个重点乡镇:辖区内共有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26家,共涉及节能项目4个,实现节能量1.78万吨标准煤,占全市总节能量的0.6%;结构减排项目161个、工程减排项目8个,占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减排任务的8%和7%。截至目前,各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投运。“22221”节能减排工程开展以来,各重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能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分别成立节能减排领导机构,着力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及核准、备案程序,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重点乡镇积极开展辖区内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制定辖区内机关、学校、社区、商店年度节能减排计划并负责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形成了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20家重点企业:共涉及节能项目19项,节能量60.69万吨标准煤,占全市总节能量的23%;结构减排项目18项、工程减排项目11项,占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减排任务的11%和67%。截至目前,重点企业所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四海集团4台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已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在线和中控系统安装,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监督四海集团加强组织调度,使减排工程尽快投入稳定运行,尽早发挥环境效益)。2008年以来,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实施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自身能源利用效率,污染治理设施基本稳定运行,按时安装自动监控,确保达标排放,有15家重点企业完成了能源审计报告,并通过了专家审核;有15家重点企业安装了47套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并全部与市监控中心联网,实现了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有13家重点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其中6家企业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个重点行业:共涉及节能项目18项,其中钢铁行业16项,食品行业2项,截至2010年底已全部完工,共实现节能量54.93万吨标准煤,占全市总节能量的21%;减排项目101项,其中钢铁行业减排项目47项,食品行业54项,占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减排任务的23%和32%。截至2010年底,101个减排项目已全部按时完成,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51万吨,削减二氧化硫2.11万吨。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涉及企业13家,共拆除烧结机18台,小高炉14座,淘汰落后铁产能273.5万吨,钢产能77万吨。

    ——100个花园式矿山: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花园式矿山建设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和协调花园式矿山建设工作,同时委托中国环境监测院编制了《承德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并邀请了国家、省内有关专家对基层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100家矿山企业根据花园式矿山建设方案,对选矿厂厂区及周围环境、矿山公路、尾矿库进行了综合治理,因矿业活动破坏的地貌景观、土地、植被及水资源得以恢复,矿区及周边粉尘污染、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环境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污染治理率10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80%以上,绿化率90%以上。截至2009年10月,100家矿山企业已全部完成相关综合治理工作及花园式建设,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逐一对各企业进行了现场验收和考核测评,其中优秀28家,良好48家,合格24家。完成绿化面积1214公顷,植树1835万棵,种草种花面积129.29公顷。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形成节能减排工作强大合力

    “十一五”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市上下积极安排部署,紧紧抓住节能减排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了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主管市长为副组长,发改、环保、统计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节能减排领导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和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指挥,做到了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了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协调调度,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调度和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对“22221”单位节能减排项目及花园式矿山建设落实情况逐一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调整充实节能监测统计力量,建立健全了节能监测统计体系。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22221”环境整治工程的意见》和《承德市“22221”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确保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九项措施的通知》等多项措施。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及“22221”单位签订节能减排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根据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当前形势,制定当年的《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年度任务,分解年度目标,确保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二)加快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一是加快实施一批节能减排工程。一方面,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污水垃圾项目申报争取力度,积极为企业申报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三年来,我市争取到国家和省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各种专项资金支持共1.6亿元。另一方面,以“22221”单位为试点,以点带面,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先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了电机变频技术改造、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减排工程。三年来,共改造电机7872台,工业燃煤锅炉449台,形成年节电能力6亿千瓦时,年节标煤能力20万吨。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区域热电联产、高能耗企业余压余热的综合利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我市对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和产品,逐步关、停、并、转。目前,全市共淘汰了电力、钢铁、水泥、造纸、食品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项目(设备)314项。燃煤电厂发电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总装机容量87.2万千瓦,完成了3台共825平米烧结机的烟气脱硫治理。钢铁行业余压余热利用率已达90%以上。县区政府所在城镇集中供热率已达60%以上,同时淘汰市区及各县区集中供热管网内的燃煤散烧锅炉666台。我市已实现了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覆盖,10座医疗垃圾储运(处置)中心全部建成投运,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三)强化督导检查,坚决把节能减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把节能减排指标和“22221”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各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政府每年分别组织对各县区及“22221”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市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市发改、环保、统计、监察等部门成立督导小组,对各县区及“22221”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全市及“22221”单位节能减排指标实行月督导、季督查、半年盘点、年底前预考核,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按月调度并通报。二是对“22221”节能减排重点县区和企业实行市级领导分包,落实县区政府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负总责工作机制。特别是2010年9月以来,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了“会战九月份决战四季度”节能减排攻坚行动,采取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硬性措施,实行了能耗、电耗双控制,逐月分解下达各县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量及全社会用电量指标,并对各县区用电量情况实行每日一通报,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了停限产,集中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行动,力保城镇污水处理厂、脱硫设施等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切实形成减排量。同时,市政府成立了由六位副市长分包、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分赴各县区督导“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保证了全市及“22221”单位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四)严格项目准入,坚持从源头上抓好节能减排

    一是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十一五”期间,我市出台了《承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全市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准入。二是建立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相挂钩的机制。凡区域内新上项目超出全市单位GDP能耗平均水平或不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关指标的,不得予以审批、核准、备案,对没有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和淘汰落后任务的县区、企业,实行“区域限批”、“企业限批”。

    (五)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民支持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横幅、宣传单等载体,加强了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了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和方法,走出了认识误区,增强了责任意识,同时公开曝光了一批节能减排反面典型,强化节能减排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动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在机关、学校、社区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环保知识,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并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和法律宣传日等,用群众接受和欢迎的方式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等社群团体在节能减排中的服务功能。

编辑 关亦民 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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