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在承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段丽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维护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突出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执法为民,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中心,大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继续保持了协调健康发展。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廉政建设和保证司法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打击刑事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稳、维权作为第一责任,与各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996件1568人,提起公诉1558件2632人,从快批捕、公诉了造成三死二伤的石文全故意杀人、骗取三百余万元的于国仁信用卡诈骗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同时,在刑事诉讼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推行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措施,对罪责小、罪行轻,认罪服法的一般刑事犯罪案件宽缓处理,依法不批捕168人、不起诉16人,减少了社会对立。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业务工作的中心,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质量再创新高。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80件150人,同比增加66人,已作有罪判决75件14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37件104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查办职务犯罪大案108人、要案3人、贿赂犯罪33人,均作出有罪判决,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00余万元,继续保持了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公职人员,依法从轻处理,给予其改过自新机会。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通过落实各项防范举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保护干部,结合办案开展了“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帮扶”活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02份,分别被有关单位采纳,其中48份得到当地主要领导批示,促进了工作的深化。运用派驻重点项目高级检察官的预防专员模式,对投资490多亿元的81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受理并实施行贿档案查询353次,有效净化了工程建设市场;先后举办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巡回展览”和“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全市9000多名机关干部受到警示教育,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点,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124人,纠正漏捕84件179人,纠正漏犯222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49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6件。以办案方式提高刑罚执行监督实效,立案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4件6人,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人。依法提出民事抗诉5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88件,法院采纳率为95.5%。认真做好当事人对法院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把中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核心,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解决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社会问题。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程,强化执法为民、促进和谐的检察职能。按照高检院要求,推行了认罪轻案处理机制,更多地依照简易程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减少群众诉累、提高诉讼效能。推行了不捕不诉说理制度,以释法解疑的人性化服务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和心结,化解社会矛盾。推行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轻刑案件,依法促成双方和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探索推行了共性评价机制,加强对类案发案规律的研究,针对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多起刑事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建议、落实防范措施,有效减少了同类案件再发。认真接待、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综合运用执法办案、检察救助、司法救济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如通过依法查办滦平县巴克什营镇营盘村6名“两委”班子人员贪污征地补偿款等案件,迅速平息了群体访,维护了村民利益,受到群众好评。全年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506件,发放检察救助金44万余元,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目标,市院和3个县区基层院的接访中心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履行检察机关的社会职责,促进依法治市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针对构建国际旅游城市需要和资源大市实际,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9件10人、危害能源资源渎职犯罪22件63人,有力促进了建设环境的治理整顿。深入开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共批捕涉企犯罪37件94人,提起公诉32件79人,监督立案8件12人,有力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治理整顿。加强对监所内在押人员的人性化管理和服务,通过实施谈话教育、重大事故报告、打击“牢头狱霸”等措施,减少“交叉感染”,增强改造效果。按照市委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制定推行《社区矫正检察办法》,强化对交接执行、矫正监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纠正矫正监管违法行为,为减少特殊人群再犯罪和融入社会创造必要条件。
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把解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切实维护民生民利,落实执法为民新要求。
开展专项活动,维护民生民利。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汇集合力突出解决民生问题。针对群众广泛关注和担心的医保问题,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医疗保险系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和预防活动”,立案查办医保领域职务犯罪7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骗保犯罪3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得到了省院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针对森林资源管理失职渎职问题,与市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专项整治活动”,查办涉林审批监管渎职犯罪11件38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可持续发展权益。针对税费拖欠严重的问题,会同市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了“清理拖欠”专项活动,通过督促起诉、查办案件等方式,对拖欠土地出让金、契税、排污费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收缴,已收回拖欠税费6200余万元,此举得到市有关领导批示肯定。
深化涉农检察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按照“重心下移、检力下沉”的原则落实民生检务要求。将涉农检察工作队规模扩大到74个,聘请涉农检察联络员414人,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52件101人,批捕涉农案件442件833人,提起公诉477件920人,立案监督涉农刑事案件119件。对15亿元的涉农专项资金开展预防调查,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规范管理和正确使用,提出的《严把“五关”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等检察建议被市政府领导批示转发,促进了支农惠农政策落实。
四、注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性任务来抓,把队伍专业化作为队伍建设主方向。
以各项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查摆和解决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成效等方面问题,着力培育“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等活动为载体,加强队伍专业素养培育。大力倡导“把完成工作的过程变为提升干警素质的过程”,要求全体干警从事各项工作都要以精细、严格、扎实为标准,开展了检察文书制作、基层主管检察长出庭公诉录像展播等同岗竞技25 次,知识竞赛53次,业务培训350人次,领导素能培训28人次,有1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努力达到领导胜任、干警达标要求,促进了干警能力水平的提高和整体工作上档升级。
以强化内外部监督为载体,加强自身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通过主动邀请视察、座谈、观摩及认真办理提案、评议和建议等形式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整改措施12项,配合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36次,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3件68人,监督“应立不立”案件53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邀请300余名代表参加了以“检民携手、共建和谐”为主题的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了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认真落实高检院“将内部监督置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的部署,把强化内部监督作为业务工作的“总推手”、队伍建设的“总抓手”和机关管理的“总把手”,通过推行“数控式”督导、“流程式”督查、“问责式”督办、“智能式”监管等措施,突出解决监督与被监督失衡问题,努力实现执法监督由“软”到“硬”、队伍建设由“虚”到“实”、机关管理由“管住”到“管好”的转变。对11件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反馈,虽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但对干警仍起到了警示作用。内部监督工作做法得到了高检院、省院和市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经验交流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加强,在规范创新中加快发展。全市检察机关有5名个人、10个单位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市院反渎局被高检院评为专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隆化县院被高检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市院和3个基层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新形势下,我市检察工作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求方面还存在不足,服务大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方面还不够充分,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成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执法为民方面与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盼还存在差距,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司法保障成效。主动争取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构建国际旅游城市战略目标推进“大维稳”格局建设,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落实中央九部委《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机结合,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开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第二,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涉检舆情应对处理等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完善常态化的群众诉求表达和涉检访案件评查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水平。按照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深入开展“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努力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司法机关配合、检察机关发挥专门职能作用的诉讼监督大格局,形成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的合力,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
第三,深入开展民生检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民生能力。坚持把为民维权、为民谋利作为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重点,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采取涉农资金专项预防调查、组织涉农检察工作队开展民生检务、积极稳妥地开展基层检察室探索等工作方式,加强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整治,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第四,强化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坚持队伍专业化建设方向,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依托高等学府教学实践基地、检察机关文化团体等文化交流平台,大力推进先进检察文化建设,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文化和智力支撑。加强党员干部先进性建设,努力营造出党员干警做表率、综合业务上水平、整体业绩上档次的浓厚氛围。落实市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决定》,继续深化各项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强化内务管理,提高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 关亦民 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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