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1-0476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1〕29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承德市城市园林绿化三年上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承德市城市园林绿化三年上水平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实施意见》和省住建厅《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增绿、提质”为主线,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园林系统,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精致、独特、典雅、生态、宜居、宜游的国际旅游城市。
——园林城市创建取得扎实效果。宽城县、滦平县、兴隆县、丰宁县、承德县、隆化县建成省级园林县城,平泉县力争进入国家园林县城行列,市中心城区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城区绿量大幅增加。中心城区每年新增绿地面积200公顷、栽植树木10万株以上,新建1个10公顷以上城市中心公园,新建10个街头绿地;各县城区每年新增绿地面积50公顷以上、栽植树木2.5万株以上,三年内新建1个10公顷以上城市中心公园,新建10个街头绿地;中心城区与各县城区加快林荫式停车场建设,三年内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市与各县城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达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
——园林绿化水平明显提升。提高园林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养护管理水平。公园广场、街头游园绿地植物配置更合理,乔、灌木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具有较高的园林艺术水平;市中心城区每年建成2条以上园林绿化精品街道,建成1个以上省级精品公园;各城区重点部位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达到省一级标准。
——积极推进绿道绿廊建设。把城市绿道绿廊建设作为三年上水平工作期间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城区与各县城区都要建设1条以上绿道绿廊系统,并达到设施完善、服务系统健全、交通便利、植物搭配合理的标准。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力度,提升创建水平
1.加强领导,健全创建机制。各县要《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安排,建立健全创建指挥机构,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督导调度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2.统筹安排,确保完成创建任务。2011年宽城县要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2012年滦平县、兴隆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2013年承德县、隆化县、丰宁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平泉县力争三年内创建成国家园林县城,营子城区园林绿化要达到省园林县城标准;围场县也要按要求制定详细的三年创建计划和年度目标,力争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各县要对照园林县城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
3.加快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要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及时修编承德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年完成规划修编工作。宽城县绿地系统规划要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与审批工作;其它各县绿地系统规划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编制与审批工作。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修编要以“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充分利用生态学原理,将市域(县域)范围内的自然植被、河道、湖泊、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带的保护和恢复,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城市中心区的绿化改造、提升,城市绿道、绿廊建设,公园、游园建设等方面内容全部纳入绿地系统规划范畴。
(二)突出重点,千方百计增加城区绿量
1.加大城市中心区园林绿地建设力度。经过三年努力建设,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1%和44%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8.5平方米,市区重点实施山体园林、滨水园林、景区周边园林、道路景观建设,每年完成新增绿地面积200公顷,建成1个中心公园,新建3000平米以上街头绿地10个。各县区要对中心区绿化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重点针对中心区绿量少,分布不均匀,功能不完善,乔木少、绿化水平低问题,尽可能创造条件扩大绿地面积,三年内完成新增绿地面积150公顷,建成1个10公顷以上公园,新建3000平米以上街头绿地10个,三率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2.开展多种形式增绿工程。通过规划建绿、拆建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破硬增绿等多种方式增加中心城区绿量,确保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增加支路背巷、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等场所的大乔木、花灌木数量;因地制宜地开展垂直绿化、立体鲜花造景工作。各县区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积极引导各部门开展绿化工作,鼓励家庭养花、阳台摆花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加快林荫式停车场建设,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各县区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分别达到20%、40%、和60%以上;要认真落实“绿色图章”制度,加强城市居住区绿化建设,确保新建小区、单位的附属绿地面积不低于30%,老居住区附属绿地面积不低于25%。
3.推进城市绿道绿廊系统建设。市园林局要会同林业部门,加快编制《承德市绿道绿廊规划》。各县区也要抓紧启动,编制县区域绿道绿廊建设规划。绿道绿廊建设要于2011年确保开工、2012年基本建成、2013年进行完善提升,并达到生态系统、慢行道路系统、辅助服务设施系统健全的标准。三年内,市中心城区结合武烈河、滦河及西大街、狮子沟等旱河水系整治工程,以及山庄外八庙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打造1条60公里以上的城市绿道绿廊系统。各县也要稳妥推进城市绿道绿廊建设,建成1条5公里以上绿道绿廊。
4.规划建设大规模园林绿地。要树立大园林的理念,在城市周边规划建设大规模的生态防护林、生态休闲公园、郊野公园,合理配置植物种类,保障城市生态系统安全。三年内,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以及承德县、平泉县、宽城县、隆化县、围场县要建设1个山地主题休闲公园。
5.加强环首都经济圈区域的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滦平县、丰宁县、兴隆县要按照建设宜居生活基地的要求,以更高的水准做好城市绿化工作,加快城市综合性公园、文化主题公园、街头游园绿地的建设步伐,加大居住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和水平,营造环境优美、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三年内,滦平县、丰宁县、兴隆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达到12平方米,绿地率不低于38%、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3%,每个县要建成一个占地3000亩的生态休闲公园。
(三)建管并重,提升园林艺术水平
1.加大城市综合性公园、广场、游园绿地改造提升力度。按照“精致、精细、精美”的要求,加强公园绿地的植物养护、卫生环境、服务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达到环境清新、整洁,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造型优美,无缺株、枯枝败叶,标识标牌设置规范的标准。对已命名的省级园林式单位、街道、小区和市级园林式单位与小区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增植补植大乔木、花灌木,完善健身、休闲等各类服务设施,既要做到环境美化、行走方便,还要兼顾市民停留、健身、休闲等活动,设置更多的绿荫和活动场所。各县区每年至少完成3个小区、3个单位的改造任务,建成省级园林式单位与小区各1个,建成市级园林式单位与小区各2个。
2.提升雕塑、小品的建设水平,加强园林绿地文化内涵建设。各县区要把雕塑、小品建设作为公园、游园及大型公共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心选题,深入发掘,反复推敲,精密制作、精巧布局,使雕塑、小品成为展现公园绿地特色的点睛之笔。
3.提升城区水系整治和水景观建设水平。各县区在推进城区河道、水体、湿地整治和水系建设时,要尽量保持河道、湖泊的天然形态,对驳岸进行艺术化处理,宜弯则弯,宽窄结合,避免线型单调、生硬,营造“水清、岸绿、景美、亲水”的滨水生态景观,成为保护生态、弘扬文化、展示特色的健身游憩场地。
4.加大园林精品工程建设力度。各县区要加大精品园林工程建设力度,高水平、高标准的编制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引进高水平的施工队伍。同时,完善精品园林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形成规范、有效的项目运作管理机制,实施精品工程项目责任制,各县区三年内都要建成1个以上达到省级精品工程水平的园林工程。
5.提升园林绿地管理养护水平。按照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高园林绿化成果。大型公共绿地、综合性公园、主干道绿化、迎宾线、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要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对小区绿地、单位绿地和街头绿地的养护,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街办、物业管理公司和单位搞好养护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定期给予技术指导,组织养护评比。
三、保障措施
1.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和创建园林县城要求,各县区要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城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各县区要根据《承德市园林绿化三年上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区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于5月1日前报市园林局备案。
2.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不断拓宽资金渠道,通过冠名、捐赠、认养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到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在资金有限情况下,要集中财力打造精品工程。
3.加强交流培训工作。市园林局要加大培训力度,对各县区业务骨干定期进行轮训,邀请有经验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各县区要善于借鉴外地先进创建理念和成功经验做法,组织有关领导、技术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思路,转变理念,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4、加强监督考核工作。要加大督导力度,市园林局要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以及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结合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加强对各县区园林绿化工作的专项考核。
主题词:园林绿化 方案 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印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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