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田艳、记者成玉)近日,随着《承德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我市开始启动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在部分县(区)先行试点。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将有利于逐步消除市、县(区)参保人员的利益差异、待遇差异,让全市参保人员享受到相同的政策实惠。
作为省内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试点城市,我市将在省内率先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同步市级统筹。“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指以市为统筹单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流程、信息系统‘五统一’的管理体制,”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说。
据了解,我市于2001年1月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9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项制度启动之初,因条件不成熟,实行的是以城市市区和县为统筹单位的两级统筹管理模式。由此,也出现了市内各县(区)医保政策不一致,待遇有差异、基金分散且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去年,作为河北省首批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市之一,我市开始探索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路径。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研和论证,分别就封闭运行单位如何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实现医保基金统收统支的可行性、医疗保险风险储备调剂金的建立以及市级统筹后对县(区)考核奖惩的措施等一系列难点问题,提出了专项解决方案,并形成市级统筹配套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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