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城乡地区差别 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本网讯 (记者苏克 通讯员陈医 田艳)2月11日,我市出台《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届时,全市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将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我市于2001年1月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9月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项制度启动之初,因条件不成熟,实行的是以城市市区和县为统筹单位的两级统筹管理模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裘长安此前曾表示,以县区为单位的属地统筹,统筹层次低,基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受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政策标准差异较大;全市范围内参保人员流动、缴费期的认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异地结算等问题也比较突出,个别地区为了保持基金收支平衡,采取压缩政策空间,降低医疗保险待遇等措施,个别封闭运行单位由于退休职工逐渐增多,在数量上大大超过在职职工,基金已出现了收不抵支的情况。作为覆盖人群最广、保障面最大的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已显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别,成为影响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发展的“瓶颈”问题。
2010年,作为河北省首批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市之一的承德,开始探索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路径。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研和论证,承德市分别就封闭运行单位如何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实现医保基金统收统支的可行性、医疗保险风险储备调剂金的建立,以及市级统筹后对县(区)考核奖惩的措施等一系列难点问题,提出了专项解决方案,并形成市级统筹配套管理办法。
目前,承德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我市出台的《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要实现政策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五统一”。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同步实施,将使承德市各类参保人员共享医保新政策带来的实惠。
责任编辑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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