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电梯安全进行专项整顿
2011-11-04   09时12分 浏览次数:

针对六大环节存在的隐患——

重点整顿住宅小区 商场 宾馆 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

严肃查处隐患不消除 带病运行 超期未检 非法安装使用等问题

    本网讯 (记者李嘉 通讯员于海超 周之平)近期,全国各地电梯、扶梯相继发生事故。电梯的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为确保我市电梯安全运行,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市质监局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顿。

    据了解,我市现有电梯2600余部,是特种设备中增长幅最快的,年底有望到达3000部,但从这些电梯的许可、安装、使用、维保、检验、监察六大环节来看,我市电梯安全状况与全国各地一样,存在诸多隐患。

    “电梯生产厂家为了抢占市场,恶性竞争,压质压功能压价,部分地产开发商为降低成本,不按规定数量设置电梯,电梯长期超负荷运行。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高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加,电梯市场急剧扩张,电梯厂家安装力量远远达不到需求,只好随意分包给其他安装单位,致使安装质量难以保证。安装单位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不按照安装规定规范和流程进行操作,安装环节上留有隐患。电梯维保单位的管理水平、维保质量、维保费用与电梯正常运行维保需要严重脱节。电梯用户安全使用知识严重不足。监察力量检验力量与电梯剧增严重不适应。”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

    为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市质监局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顿行动,以住宅小区、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为重点整顿对象。重点抓好电梯安装、检验、维保等关键环节,对隐患不消除、带病运行、超期未检、非法安装使用、无安全保障制度等问题严肃查处,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我们集中力量,加强现场检查巡查频次,做到在用电梯按时报检,电梯按期检验,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电梯不得使用,关停一批‘老’、‘病’电梯,做到隐患及时排除。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说。

    市质监局针对维保标准不高、管理不到位、整顿验收通不过的一律停止维保业务,解决维保不力和管理不善等问题,要求23家维保单位按照保养周期做好维护保养,在电梯轿厢内粘贴“温馨提示”及《电梯乘坐安全须知》,保证电梯在发生事故和关人等故障后,市内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市外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

责任编辑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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