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法院:“三心”促和谐
2011-11-18   15时41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刘美佳)双桥区法院立案庭严格要求窗口服务工作的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的全方面提高,以工作评价(百姓对立案窗口的评价)为标尺,不断改进立案审查、涉法信访、帮助外地人、帮扶弱势人等方面工作举措,社会效果良好,多次受到当事人的肯定与好评。

    做到“责任心”,提速审查高效立案。随着收案量的不断上升,立案庭法官的日接待量也随之上升,为保质、高效的完成审查、立案工作,立案庭法官分流细化接待、审查、立案工作,即日常窗口接待派出专人负责,同时分设专人负责送达、程序审查、诉前调解三项工作。提高审查速度的同时,不忽视审查质量,尤其是对主体、管辖等程序性问题的审查,防止虚假诉讼及恶意诉讼现象的发生。同时注重有诉前调解可能的案件进行快速分流,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及时开展调解工作,缓和当事人矛盾,避免“小纠纷”进入审判程序,而间接损害当事人权益。据统计,立案庭当天审查立案率达到99%,做到了审查、立案不过日,当天审查当天立,并且提速的同时也达到了审查、立案“零失误”的目标。

    做到“暖心”,接待外地当事人诉讼。把“便民诉讼”工作作为“窗口”工作重点,细化到接待咨询、引导诉讼、立案受理等各个细微环节。尤其注重接待来院诉讼的外地当事人时,不仅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接待有热心、解答有耐心,同样优先接待外地当事人,努力做到审查、立案不拖延,即使接待下午来院诉讼的申请外地当事人,立案庭干警也会加班加点,尽力提速审查,确保涉外地人诉讼的全部案件审查、立案不过夜,避免给外地申请诉讼当事人带来往返不便。此项“暖心”之举帮助了不少的外地申请诉讼当事人,也多次受到当事人的来信好评。

    做到“爱心”,接待弱势人来访及诉讼。运用已开通的“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诉讼便利,尤其是在接待年老、病残、行动不便的弱势当事人上门立案时,要求安排经验丰富的干警负责接待,详细、易懂的告知他们诉讼权利、义务、举证须知等相关内容,为其诉讼维权提供诉前指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等涉弱势案件的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司法救助,截至目前,为13件涉弱势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6.7万余元,确保弱势人打得起官司,为弱势来访人提供了“爱心”帮助。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