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1-052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1〕18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11-11   14时42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

承德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承德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严格检查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行为。完善烟花爆竹购销网络,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二、工作职责

各级公安、安监、交通、质监、工商、供销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打非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和各类非法涉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和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道路运输、燃放、邮寄、托运烟花爆竹和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依法进行查处(铁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就地封存,并组织销毁、处置。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单位的各类火药、引火线依法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及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依法进行查处。

交通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车况和车站、城市交通的安全检查,公交车辆要在重要时段配备安全员。

质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对假冒伪劣产品、含氯酸盐产品和未按相关要求标识标注产品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市场监督,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经营摊位进行查处;

供销部门负责批发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对相关企业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产品进货渠道、产品质量、合法经营、安全条件等开展常规检查,确保企业依法经营,有序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1 111 201226(正月十五),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分析打非形势,根据实际制定打非工作方案,明确打非重点,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省党代会、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市政府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重点县区进行督导检查。

打非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写出专项工作总结于2012211(正月二十)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打非工作。

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李 市政府副市长

长:张建文 市安监局局长

董天利 市公安局局长

员:徐振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瑞芹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冰松 市质监局副局长

韩长华 市交通局副局长

蒋晓松 市供销社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督导调度工作,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振山和张瑞芹同志长兼任,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爆科和市安监局危化科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地方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地联合行动的原则,加强对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联合执法。各级公安、安监、交通、质监、工商、供销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要常抓不懈。一是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属地监管责任,县级领导专人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专人包村(社区),做好经常性组织排查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作用,成立村级打非联动小组,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为,形成系统有效的打非网络,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单位组织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彻底取缔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窝点和家庭作坊;三是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禁超范围经营、超数量储存烟花爆竹,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要认真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认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活动。各县区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同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级各部门在打非工作中,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市委会。

(五)认真做好总结汇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打非工作结束前,及时将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烟花爆竹 打非 工作方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 年10 月31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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