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11-0520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11〕183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市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11-11   14时32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承德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承德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监管,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23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民生、确保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效、安全放心的酒类市场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健全酒类流通监管机制,使酒类消费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酒类流通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科学管理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协作配合,促进我市酒类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对象:从事酒类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酒类经营者)。
(二)整治范围:以城区、乡镇驻地的消费集中地,农村、城乡接合部、偏远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酒类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酒吧、名酒专卖店、城乡集贸市场、小超市、社区(街道)小卖部、酒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各类白酒、葡萄酒、散白酒为重点检查品种。
三、工作重点
(一)严把本地生产企业生产关。质监部门要严把酒类生产许可关,完善酒类生产企业许可相关规定,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要重点加强对平泉山庄集团、承德县板城烧锅酒业和丰宁九龙醉酒业等较大酒类生产企业的监管,并派监督员驻厂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坚决保企业、保品牌、保声誉。对于小企业,要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整治没有发酵工艺、非法勾兑、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对制假售假,达不到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生产条件不规范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要通过生产许可证年检、产业政策引导等方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督促小企业加快整合重组,推动全市酒类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健康发展。
(二)加强酒类产品流通环节管理。商务部门一是加强经营资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明零暗批行为,强化对酒类经营资格审批。二是严把市场准入,认真落实酒类经营随附单制度。三是要加强酒类销售环节排查,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酒类零售批发单位。要全面落实散装白酒封闭包装销售,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散装白酒,要一律封存,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能上市销售,坚决杜绝假酒、毒酒流入市场。要继续推行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备案登记、质量安全追溯、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制度。
(三)严打生产经销假劣酒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的生产经营者要按照法定幅度上限实施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违法单位和个人信息及处罚结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重大犯罪案件公安部门要挂牌督办,严禁以罚代刑。要细化完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投诉赔偿监督机制,特别要对酒吧、酒类专营店、批发市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销售量大的单位加大监督力度,明确监督员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严格监督落实假一赔十规定,净化酒类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县区长负责制,加强对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市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商务部门要切实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河北省酒类随附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酒类流通管理法规要求,规范酒类流通经营活动。严格落实酒类流通(包括酒类零售、批发、储运等经营活动)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溯源制度、酒类购销存登记制度、散装酒的监管制度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制度。对违反上述五项制度的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四)质监部门要严把酒类生产许可关,完善酒类生产企业许可相关规定,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五)工商部门要加强酒类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检查,加强酒类注册商标的检查,
(六)食药监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管理。
(七)公安部门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阻挠检查、抗拒执法及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特别是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审查,依法立案侦查;突出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的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活动。
(八)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适时对各职能部门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对执法不力、工作不作为等现象,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执法公正。
(九)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宣传报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营造打假保真、引导正确消费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酒类市场整治工作情况,以增强酒类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品流入市场,引导消费者到酒类合法销售经营处购买酒品。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9日-2011年10月31日)
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2年2月28日)
按照方案要求,强化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酒类流通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31日)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各级督导组要逐级开展督导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信祥同志、市商务局局长房宝占同志兼任,市酒类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督办等工作。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企业负第一责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全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周密组织,扎实推进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于10月31日前将本辖区、本系统酒类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报市商务局,同时报市食安办备案。
(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流通行业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全力配合相关执法机关查处案件。坚决杜绝以检查为名的乱罚款、乱收费、限制酒类流通等行为
(三) 加大舆论宣传,构建信用体系。
要大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和成果。同时,要积极宣传和报道诚实守信、经营规范的企业,增强酒类经营者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流入市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酒类企业从业人员、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人员等主动提供线索。各级监管部门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有效保护举报人。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对酒类行业的舆论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渠道,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制售假劣酒类产品新闻线索,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诚信经营的氛围。
(四) 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门力量,适时采取不同形式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 认真总结分析,加强信息沟通。酒类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行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于每周四、每月20日将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督导检查、宣传发动、明察暗访、案件侦办情况以及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连同附件2表格,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汇总后于每月27日前报告食安办。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联系人:刘春涛、陈征宇
电话(传真):2154025
电子信箱:cdjlj2154025@126.com
附件:1.承德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承德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表













附件1:

承德市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宋立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万明 市政府副市长
贾玉英 市政府副市长
张建国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胡伟刚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信 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俊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毛建海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房宝占 市商务局局长
刘俊宽 市质监局局长
姜 昆 市工商局局长
赵建忠 市食药监局局长
曲建国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振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主题词:酒类 质量 整治 方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27日印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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