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超限超载绝不手软 治超办设在县区政府
2011-10-24   23时42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付丽)“全省年内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5%以下,力争达到3%以下。”面对我市严峻的治超形势,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再出重拳。近日,市政府下发通知,在全省率先明确规定,将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设置在县区政府。

    为加强治超工作的领导,通知中明确规定,将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设置在县区政府,治超办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副主任)担任,以切实发挥治超办的指挥、协调、督导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治理措施,全面实施货物装载源头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出矿。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并与诚信考核挂钩,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切实把好车辆准入关,加大对营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超限超载车辆处罚和卸载力度,通过建立路面治超与源头监管相互配合的治超机制,有效控制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

    通知明确规定,在治超工作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拦截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并引导其进站检测、维护交通秩序;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检测站的建设、管理,按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卸载和处罚;公安治安部门负责维护治超检测站的治安秩序,明确负责人和主管民警,建立治安联防制度,依法打击威胁、殴打、伤害治超人员及恶意堵车、“车托”或以暴力形式干扰、破坏治超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严肃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在治超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领导小组下设“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工作责任追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建立治超工作警示机制,对治超不力的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发出警示。对出现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依据《河北省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倒查办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 关亦民 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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