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吕婧)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度省办高中“宏志班”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今年高中“宏志班”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我省将继续开办新一届高中“宏志班”,分别设在保定一中和沧州二中,资助政策和资助金额不变。今年省资助我市16个名额,推荐对象必须符合参加当年中考且成绩在本县(市、区)排名在前80名以内;符合中考录取标准、符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品学兼优、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等。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请到各县区文明办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
我省将继续实行高中“宏志班”优秀毕业生激励政策,设置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对于考取教育部部属和我省省属重点大学(我省省属10所重点院校为:河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河北理工大学、河北医科大学)的省高中“宏志班”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
编辑 关亦民 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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