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适度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决定
2010-07-27   22时59分 浏览次数:

(2010年7月12日)

    按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园林城市、国际旅游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城市发展定位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中疏”的实施意见》(承发[2010]1号),有效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疏解人口、疏减建筑、疏通道路、恢复历史文化名城风韵,增加山水园林城市气息,加快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把老城区打造成国际旅游城市的核心区,特作如下决定。

    一、强化历史责任,充分认识新阶段、新形势下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的重大意义

    承德市老城区北起上二道河子,南到武烈河大桥,西至广仁岭分水岭,东到磬锤峰分水岭,总面积38.27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16.3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27.6万人。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深入推进,城市已经进入科学发展的关键期、转型期。立足于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充分认识严格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破解老城区人口密度大、建筑容积率高、功能分区不清晰、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发展空间小等突出问题,加快构建“五区三带”城市发展格局,通过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促使人口外迁,有效保护避暑山庄和外八庙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内涵;通过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还原历史文化古韵,彰显“精致、独特、典雅、生态、宜居、宜游”城市特质,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宜居幸福指数,增加人民福祉;通过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改善城市面貌,调整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加快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综合价值,实现城市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总之,适度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客观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实施梯次控制,依法、科学规范老城区住宅建设

    住宅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住宅建设包括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以及棚户区改建、“城中村”和危旧房的改造。根据《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和老城区各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从严控制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先规划后决策、先安置后拆迁、人口和建筑总量逐步减少的原则,对老城区住宅建设实行分级控制,划分禁止住宅建设区、控制住宅建设区和过渡住宅建设区,以实现依法控制、长久控制。

    禁止建设区

    区域范围:北起外八庙(普宁寺、须弥福寿之庙、普陀宗乘之庙、殊像寺、罗汉堂、狮子园)外墙平均北扩200米;西至罗汉堂西侧外墙外扩500米——避暑山庄西侧宫墙外扩500米——佟山东路东侧道路红线;东到广缘寺外墙向东扩200米及承隆铁路以西区域;南到新华路北侧道路红线。建设用地面积5.78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南营子大街、武烈路、都统府大街、西大街、丽正门大街、山庄路、普宁寺北路、狮子沟路等道路两侧区域。

    控制要求:本区域内坚决禁止新建任何住宅,原有住宅拆除后不得在原地建设新的住宅。拆出的空间主要用于绿地、公共设施和休闲旅游产业以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对被拆迁的棚户区、危陋区内的居民,采取货币安置或在区外实物安置。对本区域内马市街地块、裕华工贸城地块、武烈路综合楼地块、山庄宾馆1号楼等已批住宅规划进行调整,不再建设住宅。

    控制建设区

    区域范围:以禁止住宅建设区的界线为基准,平均外扩1000米以内范围。北起张双铁路——第三医院北侧;南至南园路——牛圈子沟路北侧道路红线;东到大老虎沟、小老虎沟可建设用地东界;西至公交公司东侧。建设用地面积7.3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翠桥路、石洞子沟路、佟山中路、下营房路、水泉沟路等道路两侧区域。

    控制要求:在满足建设项目所处区域整体功能的前提下,严格遵守建筑体量、高度、容积率及城市景观等技术要求,只建设就地回迁安置住宅和棚户区改建住宅,严禁商品住宅开发建设或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适度住宅建设区

    区域范围:禁止住宅建设区和控制住宅建设区外的老城区其它区域。建设用地面积3.23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南园片区的山神庙沟、桃沟,牛圈子沟片区的石垛子沟、二牛沟,高庙片区的三道沟、四道沟、五道沟,狮子沟片区的柳树底、山神庙,上二道河子片区的大部分地段。

    控制要求:在充分考虑容积率、体量和外形设计等前提下,可适度开发建设商品住宅。住宅建设以改造环境为主,并与城市空间拓展、特色景观视廊构筑、重点地段开发改造、道路环境重点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杜绝建设高密度聚居区。建筑风格要做到显山露水、错落有致,体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城区住宅建设的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和适度建设区所包括的具体范围,以市城乡规划局根据《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以及老城区各片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规和规章编制的《老城区住宅建设分区控制图》为准。

    老城区通过实行分级控制,逐年减少住宅建筑总量,带动人口逐年疏出,实现常住人口2015年降至20万、2020年降至16万的总体目标。

    三、提升区域价值,增强国际旅游城市核心区的吸引力、竞争力

    按照“减量、增绿、留白、整容”的理念,通过对老城区住宅建设的有效控制,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增强旅游服务功能,降低人口和建设密度,做大无形资产、做宽发展平台、做强承载能力、做优生活环境,把老城区打造成集休闲、旅游、文化、商业于一体的国际旅游城市核心区。

    一是还原历史文化风貌。以传承历史文脉为核心,加快拆除与避暑山庄、外八庙不相协调的建筑,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加快恢复道台衙署、庙宇楼阁等历史文化建筑,建设皇家文化、佛教文化、民俗文化、商务文化等休闲旅游区,重塑独具特色、古风古韵、古朴典雅的魅力古城。

    二是做强休闲旅游产业支撑。从国际旅游城市的产业特征出发,以避暑山庄及外八庙为核心,促进文化遗产、生态资源与现代休闲项目和健康产业配套融合,结合城市的拆迁改造,加快推进休闲旅游等高端项目,推动休闲旅游产业率先发展,成为城市经济的战略支撑。

    三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进一步优化老城区服务旅游功能,提高旅游承载能力和聚集要素能力。以加快老城区“中疏”为重点,促进新城区的快建,推动人口外迁和服务市民功能的外移,改变城市功能交叉混杂的局面,促进“五区三带”城市发展格局的快速形成。

    四、加强措施保障,确保分级控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程序。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住宅分级控制各项要求,严禁超前审批、越级审批。此前,老城区内依法批准的在建住宅项目、已建成正在补办手续的住宅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执行。本决定公布后,老城区内所有的住宅建设项目(包括棚户区、危陋区改造和危房翻建等),一律严格按本决定要求,进行住宅建设的审批。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老城区、新城区住宅建设专项规划,拟定年度住宅开发计划,各建设项目应列入年度计划之中。住宅年度计划根据住宅专项规划制定,经市规委会审批并报请市人大批准后施行,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确因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对分级控制区域尤其是禁止住宅建设区规划做出调整的,须按原程序报批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同意。

    二是严密监管。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在项目规划、选址、立项、环评、建设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建设,严防私自变更规划设计及变相改变功能用途等现象发生。

    三是严肃纪律。市监察部门要把老城区分级控制管理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参与、主动介入,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于把关不严、违规审批影响城市“中疏”工作实施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全程公开。老城区所有新上建设项目,从项目申报、立项到拆迁、建设以及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内容全公开、程序全透明,并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 关亦民 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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